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垃圾徵費剛展開為期4個月的諮詢,提出每戶每月繳付30元至74元供公眾討論,同時提出3種模式實行家居廢物按量徵費。筆者認為垃圾徵費只能算在源頭減廢上稍有幫助,但是要長遠解決香港垃圾問題,還是要有一籃子的規劃,從源頭減廢、回收再用、堆填、到垃圾焚化,四個方法可相融合。政府在推出諮詢文件之餘,應該把處理垃圾的其他方法有系統的列出路向,讓公眾清楚知道政府垃圾處理的長遠規劃該何去何從,不用讓市民單單靠估。而最大阻力,還是那些為反對而反對的聲音,只有理性的輿論張目,討論才能踏上正途。
要有一籃子的規劃
眾所周知,香港三個堆填區將於2至6年內爆滿,但是上個立法會年度,政府建議的三個堆填區擴建方案在政黨一片反對聲浪中暫時撤回,雖然算不上無疾而終,但也證明政府就算立法會十月復會後再次提出也非輕易就能闖關成功。有政黨相信,政府今次的垃圾徵費,或將會與擴建堆填區,甚至興建焚化爐的建議捆綁,要公眾及政黨表態選其一。其實,垃圾徵費與擴建推填區及建焚化爐應該是三者相配合,可以互補權衡三者的利弊,垃圾徵費只能減少產生垃圾,不能滅絕垃圾,最多只能暫緩堆填區飽和速度,但也只是治標不治本之法,若堆填區不獲擴建,垃圾始終一天還是會飽和,到時候垃圾該何去何從?難道真要等到香港「垃圾圍城」後才另覓辦法?
其實興建焚化爐才是治本之法,也是不少國家常用來處理垃圾的方法,就連廣州也於2011年4月起已實施以堆填及焚化處理生活垃圾,每天處理近1.4萬公噸。它們將城市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4類,若不按規定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責令改正後仍不改正,個人每次罰款50元人民幣;單位每立方米垃圾罰款500元人民幣,不足1立方米亦當1立方米計算。規例又列明,若住宅區設物業管理,須由物業服務公司負責設置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違規會被罰款1萬至3萬元人民幣。其他鄰近地區如日本東京便有21座焚化設施,新加坡也有5座焚化爐,台灣及韓國也有,當地51%廢物經焚化處理。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國家也同時有垃圾徵費、垃圾分類再回收等政策同步強制執行,才能發揮效用,可見各國處理垃圾需要多管齊下才有效用,單一政策並不能輕易解決垃圾問題。試想香港與日韓星等國有何不同,為何不能仿傚他們處理垃圾的方式?不少人對興建垃圾焚化爐的顧慮是排放有毒物質二噁英,但是隨著科技的推步,新式焚代爐技術已大大減少排放有害物質,甚至有報告指出排放的氣體比堆填區對週遭環境影響更小。
勿把垃圾問題政治化
雖然目前不少政黨或環保團體都就垃圾徵費作出民意調查,普遍支持率都比不反對高,可見市民對垃圾徵費都能接受,反應基本上良好,目前只是在如何操作及收費上有所爭拗。但是,香港市民一直缺乏把垃圾分類減少廢物的處理習慣,或制約了減廢計劃成效,甚至助長非法棄置垃圾等情形。政府應藉垃圾徵費的契機,推動垃圾分類計劃和回收行業發展,再把堆填及焚化等方法重新規劃制定出一套最能符合香港的長遠垃圾處理方法,而各個政黨也請以大局及香港福祉為重,勿把所有垃圾問題政治化,為反對而反對,令香港垃圾無地容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