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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斗」的圖像是一個能指(signifier),表徵著「煙斗」這個物品,但是本身不是真正的煙斗。網上圖片
說起符號,我們通常會想起數學符號、標點符號,又或貨幣符號、星座符號等。那麼,文字是符號嗎?同學或許會說:「不,文字是字,不是符號。」這個問題如果由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來回應,他的答案則是肯定的。
有形無意 難成符號
索緒爾(1857-1913)是瑞士語言學家,他從語言學的角度,指出符號應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能指(signifier),二是所指(signified)。所謂能指,是指有聲意象(sound-image),而所指,則指與這有聲意象所聯繫的概念(concept)。所有符號都應具備能指和所指,缺一不可。只有形貌而沒有概念,不能構成符號,反之亦然。
以數學符號「÷」為例,符號的外觀「÷」和發音「除」是能指,而「將某數字(或某物)平均分為若干等份」是所指。通過學習,當人看到「÷」或聽到「除」,腦子裡會自自然然地聯繫到相應的概念。從這個定義去考慮,文字無疑也是符號一種。以漢字為例,「月」的字形和字音是能指,而「圍繞地球公轉的衛星」、「曆法單位」等是其所指。
基本上,能指和所指的組合是任意的。同一種動物,可以叫「貓」,可以叫「cat」,也可以叫「gatto」(意大利語)。語言是社會文化的產物,人類對事物的命名,與事物本身的性質並無多大關係。同學或會問,漢字是象形文字,那麼在字形方面不就是有「物」可循嗎?以上面「月」字為例,即使依實物來描摹,先秦時期各國也有不同的寫法。再者,月盈月缺,時時不同,為何在漢字的流變裡,最終使用了新月的形狀?如果充分考慮到這些問題,就能明白即使是象形文字,其能指和所指的組合也有其任意之處。
符號差異 才能表意
在同一個符號系統內,符號之間的差異是十分重要的。各符號之間必須要有差異、能夠互相區分,才能表達意義,才能被理解。一個音或字要產生意義,它必須在該語言系統裡,跟其他音構成有意義的對比。試想想,如果英語裡26個字母的寫法和發音都是「a」,人們還能表達嗎?在漢語裡,除了字形和字音可構成差異,聲調也是構成差異的重要因素。「媽、麻、馬、罵」,聲母韻母都一樣是ma,為何單憑聽覺,我們就能辨別意義?全是因為聲調的作用。反過來說,在某些語言裡,聲調並不具有決定意義的作用,小時候老師常強調hamburger的重音應放在第一個音,但即使說錯了,以第二個音為重音,漢堡包還是漢堡包,並不至於發生「媽」變「馬」的事情。 ■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講師 郭詩詠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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