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熾華
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宣布成立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領導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爭取今年年底就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正式諮詢公眾。梁振英強調: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必須按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和決定。林鄭司長表示:諮詢文件不會有具體方案;她承認,政改諮詢工作艱巨,因為社會上意見分歧,但會給予足夠時間讓市民發表意見。
基本法是普選的最大「公約數」
是的,社會意見紛紜,不容易取得共識,故必須有共同「契約」,使大家尋求達至普選的最大「公約數」,這就是法律。依甚麼法律?依的是基本法。古羅馬政治、法學家西塞羅在《論法律》的名著就指:「法律乃自然之力量,是明智之士的智慧和力量」;法國啟蒙大師、法學家孟德斯鳩(1689一1755)在名著《論法的精神》中就一再強調只有依法,民主目的才能達到。普選不依基本法,會像埃及選舉那樣,大家都不依法,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結果是槍聲不停、屍橫街頭、民不聊生、國無寧日。基本法第44和45條規定了普選行政長官的原則、次序和步驟;第67和68條也規定了達至普選立法會的原則、次序和步驟。若能圍繞普選如何落實基本法憲制規定來討論,就能很快取得共識,不走彎路邪道。
政改諮詢文件又必須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運行。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中央政府有授予權、主導權、審核權和任命權,本港必須嚴格按規定的「五步曲」進行。2017年行政長官「可以」由普選產生,這是人大常委會2007年12月29日的決定。主導權在中央,就能牢牢把握普選的原則和大方向,排除外部勢力、特別是英美的插手和干擾,使普選行政長官能在「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上進行。
政改諮詢須在正確軌道運行
政改諮詢文件又應圍繞如何落實「一國兩制」作另一論題。香港回歸16年,但還有一部分人不承認中央對港主權,仍在舉著港英龍獅旗做著當殖民「遺少」的夢;有的人鼓吹「香港人唔係中國人」,鼓吹「香港自決」的「港獨」。因此,討論「一國」是原則,「兩制」乃「一國」之中包容的差異,差異不能凌駕「一國」。
以上就是政改諮詢的綱,抓住了綱,才能綱舉目張,2017年普選就可找到共同交匯點。我們高興看到、聽到,特首梁振英反覆強調普選要依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辦事。當有人問到諮詢文件會否包括「公民提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一切按照基本法。對此,我們有充分信心政改諮詢能在正確軌道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