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專家稱,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有利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圖為山東鄒平縣一處農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在北京舉行,土地改革備受關注,從多方信息看,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極可能成為新一輪土地改革的突破口。中國社科院農研所研究室主任黨國英向本報指出,如果土地制度改革能夠「破冰」,不僅可以釋放「改革紅利」,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更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需做好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
黨國英說,「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是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趨勢,從已經披露的信息看,這一點很可能成為現實。這不僅將有利於克服現行土地制度的多種積弊,也有利於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甚至可以說有利於提高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素質,其重大意義不可估量。
黨國英說,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要分集體農用地與集體建設用地來看,兩者的入市條件會存在差異。事實上,集體農用地入市一直存在,入市的只是土地的短期使用權,未將農地承包權入市。如果農用土地承包權可以實現流轉,意義將更為深遠。但他認為,農地承包權的入市需要有系統的改革,中央此次料不會在缺乏配套改革的情況下,貿然推進此事。
「另一個就是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可能性」,黨國英說,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平抑當前的高房價,解決現行徵地補償制度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等都會有所幫助,因此加快其入市顯得十分必要。而對於開放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他建議,中央一定要做好土地的規劃和用途管制,該管的要管住,該放的也要放給市場。
開放入市更能保護農民權益
黨國英說,根據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土地不能進入城市建設,必須經過徵地變為國有土地才能進行流轉。而從農民手中低價徵地,政府再高價賣出,這種土地二元結構導致農民享受不到土地增值益處。因此,他認為,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後,公平的市場競爭,將有利於增進平等,肯定要比現行的徵地補償制度更能保護農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