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講話中指出,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有一個重要特點,有一個特殊之處。一個重要特點是,特首候選人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一個特殊之處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輿論認為,李飛的講話,全面深入闡述了香港政治體制設計的基本原則和規範,不僅再次展現出中央對推動香港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的決心和誠意,而且有利於將政改諮詢納入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法治軌道,李飛強調的一個重要特點和一個特殊之處,對即將展開的政改諮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經濟日報》社評認為,「中央堅持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相信普遍港人亦認同此原則,因特首和中央要有良好互動,才最利香港發展、最符港人利益。惟中央對普選特首的政治風險,確存一定顧慮,港人就要理解中央的憂慮,對愛國愛港的定義、如何在制度上確保特首愛國愛港等,籌謀落實的方法。」
特首須愛國愛港不能動搖
《星島日報》社評則指出,「李飛昨日提出普選特首可供討論的範圍,主要是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提名的民主程序和特首候選人數,明確地定出了框框,也抓住了問題的癥結。『泛民』與其奢求在提名委員會外另闢《基本法》沒有確立的蹊徑兜圈子,不如腳踏實地抓住機制的核心,來達致所追求的『真普選』。」
《信報》社評則呼籲各方應增加互信,「李飛並沒有高調封殺任何議題,說明中央政府儘管有底線,但仍希望讓市民有機會就如何落實普選作認真及全面討論,讓社會有較大空間考慮不同方案。雙方若果能把握機會,逐步透過溝通討論減少誤解及擔憂,逐漸增加互信,或有機會擺脫過去兩三年互不信任互相指責的惡性循環,回復較正常互動。屆時,中央及建制派便不用處處設防,『泛民主派』政團也有迴旋妥協的空間,令雙方朝達成共識推進。事實上,特首普選是對香港影響深遠的一項重大變動,不論從憲制或政治層面,都不能排拒中央的角色,同時也不能不顧港人的意願與訴求。」
《新報》社評認為,李飛和張榮順「兩人參與香港事務多年,對於香港的政治經濟問題,早就有所掌握。他們之來香港,一來固然是聽取民意,然後往上頭匯報,以制訂中央政府就香港政制的大戰略,二來也得向香港的各界宣示中央政府的立場和底線,先此聲明。當然了,不管兩位代表中央政府的大員是如何堅定地宣示底線,也不管底線是放寬、還是拉緊,反對派總不會全部滿意,總也會試衝底線,因為這就是香港政治惡鬥的特點。」
重申「依法辦事」原則
《經濟日報》分析文章則援引建制派指李飛的講話是「依法辦事」,「今次李飛來港,核心建制派人士指,重點是一個『法』字。他是法律專家權威,座談會和午宴的兩場演說,最重要是詳細說明,香港的民主、普選制度,緣於回歸祖國、一國兩制,而非部分『泛民』所指的普世價值。早於基本法起草時,已定下普選的多項規則,不是無邊無際地,任由各方亂跑。對於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能對抗中央,李飛也以『法』角度,表明其必要,包括基本法指明特首有很多責任,例如要執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事務發出的指令。因此,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者。」
《信報》署名文章也認為,「對於爭拗多年的政改,李飛主任以法論法,明確提出五大原則,這些都不是新的說法,而是早已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相關條款中清楚列明,合情合理合法,只是有人故意視而不見,或另作其他解說,才令到本應循序漸進的『五步曲』,變成一步一驚心的零和博弈。要解決爭議,落實普選,大家可能會有不同的訴求,但在制度上,只有一個途徑,就是依法辦事。」
《晴報》署名文章則反駁一些反對派人士的批評,指出「從政者對北京的立場及底線是清楚的,倘若李飛重申有關立場,就是阻礙政改諮詢的話,按邏輯關係,即李飛講《基本法》條文及人大常委會文件,都屬『阻礙』範圍。倒想問問,香港政改的法源及根據在哪裡?政改是從石頭中爆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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