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央視報道,昨日刊出「基層『一把手』腐敗調查」指出,地方基層首長看似官小,其實權力非常大且缺乏監督。深圳一名街道黨工委書記5年收賄就高達人民幣2000萬元。
據節目報道,2013年以來,深圳市委、市紀委重視基層單位「一把手(首長)」貪污案的查辦工作,已有11名街道黨政一把手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在案件查辦中,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發現,基層首長權力過大,卻缺乏監督,是此類官員腐敗案件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報道舉深圳寶安區沙井街道前黨工委書記、街道辦事處前主任劉少雄的例子。沙井街道2009年準備在水庫旁的小山上興建市民公園,但劉少雄收到土地商人陳垚東賄款200萬元後,上述土地差些成了自建住房。2010年,深圳市政府要徵收海邊的一塊3萬平方公尺工業用地,劉少雄拿到1000萬元,答應陳垚東用城中心區1.6萬平方公尺土地換海邊3萬平方公尺土地。
最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劉少雄總計受賄近2000萬元,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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