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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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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中央不能當特首 牛耕解讀三大理據


香港文匯報訊 中央為什洶狟訇j調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當特首?資深評論員牛耕昨日在《信報》撰文「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的三大理據」予以解讀。

何謂與中央對抗?牛耕認為,一是公然從行動上對抗中國憲法,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二是公然從行動上對抗基本法,破壞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主權和中央對港憲制性管治權等重要制度。用鄧小平的話來說,就是從行動上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推翻內地社會主義制度的基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主要有哪些內容呢?一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二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三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四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六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七是建立在上述制度基礎上的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等各項具體制度。

不能讓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的第一個理據是:如果讓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憲制所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會受到挑戰,「一國兩制」就會受到破壞。

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出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的全體委員時指出:我們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老早就確定了的,寫在憲法上的。我們對香港、澳門、台灣的政策,也是在國家主體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制定的,我們搞的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以才制定「一國兩制」政策,才可以允許兩種制度存在。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那就非干預不行。

因此,「兩制」誰也不能吃掉誰,和平共處於「一國」,如此才是「一國兩制」。如果讓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擔任行政長官,「一國兩制」還能維持嗎?

不能讓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的第二個理據是:如果讓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基本法中規定的中央對港憲制性管治權就會遭到挑戰,基本法就可能遭到破壞。

長期以來,不少港人誤以為中央對香港只有處理其外交和防務的權力,其實除此之外,至少中央還對香港事務擁有如下權力:

一是中央擁有對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命權,而且這一任命權是實質性權力而非虛權,見於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八條;

二是中央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見於基本法第一五八條和第一五九條。

三是中央擁有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見於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四是中央擁有對香港法律的監督權。基本法第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會制定的所有法律都要報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人大常委會如果認為香港法律裡面不符合基本法關於中央管理的事物或中央和香港特區關係的條款,有權把這個法律發回,而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五是中央擁有宣布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如果香港特區發生了特區政府也控制不了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那麼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宣布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並可下令將有關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六是中央人民政府擁有依照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指令權。見於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八項。

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報中央備案的事項。這些事項主要是:行政長官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須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八是須經中央授權、許可或批准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才能實施的事項。

須經中央授權的事項主要有:繼續進行船舶登記、頒發有關證件;有關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協議的續簽、修改、談判等事項;依法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與各國或各地區締結互免簽證協議;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須經中央許可的事項主要有:外國軍用船隻,外國國家航空器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經中央人民政府特別許可。

須經中央批准的事項主要有: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試想,如果讓一個和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基本法規定的中央上述對港管治權還能實現嗎?基本法還能得到實施嗎?

不能讓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的第三個理據是:如果讓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把香港變成一個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地方,那讓中央如何對全國人民交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款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第四款規定:「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第五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國憲法作為國家主權的表述,總體上適用於香港;香港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港人要遵守,內地人也要遵守。如果讓一個企圖推翻憲制的人、一個公然破壞基本法的人擔任香港特首,把香港變成一個無法無天的地方,這讓全國人民如何建設法治國家?如何遵守憲法?如何遵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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