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海關昨日就一間麵包店早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按條例下的「民事遵從為本」執法機制,在取得律政司司長的同意後,接受店舖作出書面承諾,有效期為兩年。
麵包含人工香精非無添加
海關發言人表示,去年8月經調查發現TopPotBakeryLimited(е⑦(胖)達人手感烘焙)的麵包產品含有食品工業常用的人工香精或香料,與其在網頁及宣傳廣告稱其產品為「天然」及「無添加」的說明不符。
其後,該麵包店主動在店舖貼出道歉啟事,承認其產品確實有使用人工香料。由於該店在調查期間充分配合及合作,並提出簽訂書面承諾,不再繼續或重複有關營業行為,並且會採取改正措施作出補救。海關在充分評估有關的理據,並取得律政司司長的同意後,按《條例》接受該承諾。
發言人強調,若該店違反承諾的任何條款,海關可根據《條例》撤回對承諾的接受,並可恢復調查及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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