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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巴士脫班及延誤的投訴有增無減,當中新巴及九巴的脫班率分別達4.7%及4.6%。 資料圖片
近7,000宗投訴年增2倍 申訴署批監察機制「安於現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香港近年巴士脫班及延誤的投訴有增無減,當中新巴及九巴的脫班率分別達4.7%及4.6%。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報告,批評運輸署監管巴士脫班不力,安於現狀,並列出「3宗罪」,包括計算巴士對「脫班」的定義與市民有很大落差,如巴士遲到不列為脫班、未有充分利用巴士公司提供的資料作深入分析及對巴士脫班的懲罰阻嚇性低。運輸署回應指,會完善監察機制,並研究如何分析班次延誤的相關數據。
申訴專員公署在2012年10月18日起,主動調查運輸署對專營巴士行車班次的監察機制,並於昨日發表2013/14年度第三期報告。公署歸納交通投訴組及「1823電話中心」於2010年至2012年的投訴數字,發現巴士班次失準、脫班或延誤的投訴由2010年的1,975宗,躍升逾2倍至前年的6,993宗。而新巴在前年的脫班率最高,達4.7%,九巴達4.6%,而城巴亦有3%。
近20%班次延誤逾5分鐘
公署曾2次派員實地觀察,其中涉及較多投訴的3條巴士路線,有20%巴士班次延誤由總站開出1分鐘至30分鐘不等,有近20%延誤5分鐘以上。
申訴專員黎年批評,運輸署只以巴士總出車班次數目釐定有否脫班,與市民的定義有很大落差:「在某個時段有巴士脫班,但在其他時段多開班次,令全日計的開出班次總數無少於服務詳情表,運輸署則不視為脫班,但對等候巴士的市民而言,其實是脫班。」
「飛站」遲埋站竟視作正常
此外,即使巴士「飛站」及到站時間有延誤,而程度近乎2班車的相隔時間,運輸署亦視之為「實際行走班次」,不算是脫班。
公署指,巴士脫班的主因是交通擠塞及車長人手不足,但歸根結柢是運輸署安於現狀,沒有仔細分析巴士公司提交的營運資料,及研究上述因素對巴士運作的影響,令問題持續,「有時可以靠運輸署落區調查,但除了前年落區抽查5次外,對上多年一次也沒有做過」。
罰款最高僅5萬阻嚇性低
公署指出,雖然現時有罰則確保巴士維持有效率的服務,但過去20年只曾1次引用有關罰則,運輸署實際只是倚賴發出提示信或警告信,效力令人生疑。此外,罰款的金額最高只是5萬元,阻嚇性低,而撤銷個別路線或全部專營權的罰則,很多時無助於改善服務。
公署向運輸署提出14項建議,包括應從速檢討脫班的定義,按不同時段計算脫班率;制訂內部指引,讓職員判斷何時需要落區調查巴士服務情況;檢討現行的懲罰機制,如對外公布發警告信的詳情;及加強宣傳巴士路線重組計劃,讓市民明白其重要性及好處等。
運署:接納按時段計脫班
運輸署回覆指會接納公署的一些建議,包括認同按不同時段計算脫班率、制訂內部指引幫助職員判斷需否落區調查等。署方另會考慮檢討對巴士公司的懲罰機制,「不過要準確分析延誤是源於外在因素還是巴士公司應負責的範圍,有相當大的困難,需仔細研究」。
新巴、城巴回應指,因大部分路線行走繁忙路段,經常遇到交通擠塞,尤其是遇上遊行、大型活動如書展、年宵市場及道路維修工程等。兩巴士公司指,已不斷檢討及修正運作時間表,惟不可能預測受阻時間,脫班難以避免。
九巴解釋是受最低工資影響,運輸業界部份人手流失至大廈管理業,令業內人手需求緊張。九巴強調未來會增聘400名車長,解決班次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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