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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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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普選淪為鏡花水月


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2014年,無論對內地抑或香港,都是至關重要的一年。內地,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由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掛帥,砥礪奮進,攻堅克難;香港,於去年12月已成立政改三人小組,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領軍,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從香港長期穩定發展的大局出發,以港人福祉為依歸,放下身段,不辭勞苦,積極深入社區,多角度、多途徑接觸坊眾。如今,香港已經到了政制與民主發展最為關鍵的時間。社會各界應運用集體智慧,集中寶貴時間,認真討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如何達致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提名委員會的規模和人數如何才能符合各界別期望?提名委員會應按怎樣的民主程序作出提名?提名多少位行政長官候選人?只有這樣,才是成功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直路與正路。

政改諮詢已初見成效

自去年12月特區政府推出政改諮詢後,三位司、局長已出席80多場座談會,聆聽了300多個團體的意見,走訪了11個區議會,參加2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舉辦4場政改諮詢晚宴收集立法會議員意見,並籌備4場包括中聯辦有關官員、立法會議員出席的早餐會。如此高頻率、密集式的安排,不單止體現了特區政府對政改諮詢的重視,更喚醒了廣大市民對政制發展的關注。近期民調顯示,關注政制改革、認同政改須依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行政長官須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的市民人數激增。這在港人普遍不關心政治、且有激進反對派不斷叫囂什麼「真普選」、「佔領中環」的情境下,實屬難能可貴。

上月底,林鄭月娥司長在出席「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講座」時表示,政府已接獲2700多份政改諮詢書面意見。筆者認為,這充分顯示了廣大市民對香港未來、對香港民主發展的重視,期望在有商有量、求同存異的前提下,彼此之間不分你我,不論尊卑,就大家共同關注的政改議題,踴躍發表意見,表達各人見解,以達到分享交流之目的。某種程度上,這證明三個月的政改諮詢已經收到一定的效果。

民意所屬的階段性共識

就目前收到的政改諮詢書面意見,林鄭月娥司長總結歸納出以下四點共識:

一是如期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不應該也不願意看到討論多年的政改發展原地踏步。

二是應依法落實普選特首,令香港的民主進程向前大幅推進。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在依法辦事的前提下,香港回歸以來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法治精神,令港人引以自豪的同時,也提高了香港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所以,既然《基本法》第45條和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規定,已確定了普選的法律框架,制定了落實普選的時間表,普選就應該如期推行。

三是認同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行政長官雖然按《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選舉辦法產生,但必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作最終任命。《基本法》亦規定了行政長官須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負責,其職責是執行《基本法》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所發出的指令,代表特區政府處理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事務。行政長官經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後,必須依法就職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試問,如果特首不是愛國愛港人士,又如何能保證會忠實地履行特首重要職務所帶來的憲制權責?又如何能保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成功實踐?

四是特首必須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部分團體意圖架空提名委員會,鼓吹所謂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否定特首選舉的預選機制,這只是極少數人的看法;社會上的主流聲音均認同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應依法通過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再由全港350萬個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普選產生。

達成共識要理性務實有商有量

香港將於2017年實現普選行政長官,是早在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莊嚴承諾,並以此作為2020年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先決條件。這是700萬港人的共同願望,有良知的香港人,應共同努力爭取實現,莫讓普選淪為「鏡花水月」,以致香港政制原地踏步。筆者認為,當前社會各界應運用集體智慧,集中寶貴時間,認真討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如何達致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提名委員會的規模和人數如何才能符合各界別期望?提名委員會應按怎樣的民主程序作出提名?提名多少位行政長官候選人?只有這樣,才是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說:這才是成功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直路與正路。

身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更應身先士卒,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可遺憾的是,據報道,由政改諮詢專責小組舉辦、邀請中聯辦有關官員及全體立法會議員,就政改諮詢進行坦誠交流、直接對話的政改早餐會,現已證實有十二名立法會議員不出席。筆者認為,若反對派議員堅持己見,漠視《基本法》的法律基礎,拒絕求同存異的政治現實需要,關閉有商有量的大門,這絕對不是理性務實地解決問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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