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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普選既要顧及兩地關係,也要顧及香港利益。反對派以「佔中」來激化政改過程中所出現的矛盾,提倡以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來取代「機構提名」,企圖誤導市民對法治和普選的理解。這些做法,無疑是以蓄意損害中央和香港的關係來換取他們屬意的普選方式。在「一國兩制」的大前提下,政改不僅要符合香港的利益,也要符合國家的利益。若只顧此而失彼,則無疑違反了「一國兩制」的精神。
二零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諮詢餘下的日子不多,分歧仍大,主要是流於提名機制之爭。其實,政改三人小組要宣傳的信息:「要在《基本法》的基礎上討論」,公眾已漸漸接收到;而據筆者與不少市民接觸時所聽到的意見,都認為「機構提名」並非不可接受。而且,他們都不希望政治爭拗破壞中央和香港的關係。香港要普選,政改就必須要顧及兩地關係。若罔顧這種關係,普選的後果將會得不償失。
糾纏「公民提名」普選或成鏡花水月
香港政改之中,國家利益是甚麼?由始至終,最重要的只有一項: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的人士。換言之,問題的核心就是普選的方式必須能選出愛國愛港人士,否則便不符合國家的利益。這就是為甚麼香港的普選制度不能也不應該完全參照主權國家的選舉模式。主權國家的選舉模式已假設當選者會顧慮國家的利益,而不用再顧慮其他方面的利益。故此,若把這套制度移植到香港,則無法保障國家的利益。蓄意損害國家利益的人一定不可以被委任做特首,但至於何人能夠參選、何人不能參選,就要由一套機制去決定。提名委員會正是這套機制。「公民提名」之所以不能取代提名委員會,除了不符合《基本法》,還在於它無法把所有因素考慮在內而決定誰能參選、誰不能參選。它只是純粹以提名人數多寡來決定。若要維護「一國兩制」就要考慮政治、經濟、社會民生等因素,甚至國家安全也要一併考慮。「公民提名」肯定不能發揮這項複雜而重要的功能。
正如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所說,若反對派繼續堅持「公民提名」這個不切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立場,難保普選不會落得「鏡中花,水中月」的下場。其實,最近就連反對派的頭目,權衡輕重後,也開始呼籲不要糾纏「公民提名」,可見此說正漸漸失去支持。
除了國家利益,普選方式也要切合香港的利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與港澳政協委員會面時,提出了「一個立場,三個符合」,一個立場是指中央堅定不移支持香港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同時,普選要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基本法規定,以及符合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標準。而較早前,張委員長也談到他對香港的三點希望:「一國兩制」、「民主法治」及提升自身競爭力。政改與第一、二點希望直接相關,與第三點也有密切的關係。筆者認為,提升競爭力正符合香港實際情況。
香港與祖國關係受損喪失優勢
自古以來,香港都是一個商業城市。常言道,香港的優勢在於背靠中國內地,面向世界,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唐代時,屯門已是中國對外貿易的重鎮:「凡波斯、阿拉伯、印度、中南半島及南洋群島等地人士,欲由海路到中國貿易者,則必先集屯門,然後北上貿易。」(蕭國健《香港古代史》第九頁)由此可見,香港沒有很多天然資源,最大的優勢在於優越的地理位置;而這個位置的優越性,體現在它和祖國的關係有多密切,也在於它有多願意面向世界。這兩點是一切本地經濟活動的泉源,也將直接影響香港的競爭力。有一些提倡「閉關鎖港」的人認為,香港不需要同內地有經濟和各方面的交流。歷史證明一切關門主義都是錯誤的。現時,有一個令人憂慮的情況,就是香港有小部分人把封建、落後的思想包裝成時髦的口號去推銷,以圖獲取一己政治利益。一旦香港不能與祖國保持良好關係,便會影響它對全世界的吸引力,到時世界未必再需要擁抱香港。
普選須有利香港繁榮穩定
張德江委員長在談及香港「三個符合」時,第一點就提及普選必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就是在香港一切政治和社會發展都要以經濟發展為依歸,凸顯政治和經濟密切相關,以及當政治不穩時為經濟帶來的惡果。張德江委員長所指的「水土不服,墮入民主陷阱之中,帶來災難後果」,並不是指民主本身有甚麼問題,而是當實行某一種形式的民主會為社會經濟帶來動亂,這一種民主便有問題。經濟發展是最貼身的民生問題,只有政局穩定民生才有保障。動亂的惡果上世紀的中國已經吃過;直至改革開放,才得享難得的太平日子,中國經濟的強大生命力才被喚醒。香港走過的路卻大不相同。除了短暫的日治時期,沒有重大動盪,經濟得以穩步發展。反而,過了多年安穩日子後,有小部分人忘記了香港的本質,為了他們所謂的「真普選」,反對香港持續發展,揚言要破壞香港的法治和安寧,甚至摧毀香港的經濟。普選孰真孰假,不是虛無飄渺的政治理論,也不是他們的片面之詞,更不是想怎樣就怎樣,而必須有利於香港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才是真真正正的「真普選」。
故此,若要維護香港的利益,便要同時維護國家的利益。若兩者不兼得,則兩者盡失矣。筆者有一次經過一所學校,看見牆上寫了三句話:「植根香港,胸懷祖國,放眼世界」。真理放在眼前,往往簡單得令人難以置信。連學生都明白的道理,我們還要爭拗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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