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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靠投資房地產發跡、坐擁最少3億身家的隱形富豪陶曉明,2007年更改遺囑將遺產留給與前妻所生兩子,正辦理離婚手續的繼室榮秀蘭(現年63歲)未獲分毫,她與出任遺囑執行人的繼子早前在高等法院爭產,法官昨裁定繼室敗訴。
官指陶曉明有神志訂遺囑
法官昨日接納陶曉明有足夠神志訂立遺囑,即使他因為偏愛幼子而不能抗拒其分產要求,他仍然對遺囑的內容有認知,因此確認2007年遺囑是陶的最終遺囑,並裁定該份遺囑是妥為簽立。
陶曉明生前患有腦癌,2009年引發器官衰竭死亡,享年66歲。他與首任妻子育有2子,1990年代離婚後再娶第二任妻子榮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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