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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昨日出爐。資料圖片
自由貿易賬戶落地 金融機構均可開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沈夢珊 上海報道)昨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公佈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介紹,根據細則,區內將建立規則統一的本外幣自由貿易賬戶體系,所有上海地區的金融機構,包括自貿區外的金融機構,在保留現有人民幣和外匯賬戶基礎上,自由開設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加上該兩項細則的出台,央行支持自貿區的30條意見中,多項業務已基本成型。
據了解,兩項細則分別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業務實施細則》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分賬核算風險審慎管理細則(試行)》。所謂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包括FTA居民自由貿易賬戶,FTN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FTI個人自由貿易賬戶等。
先本幣後外幣推進
《細則》提到,所有上海地區的金融機構可以建立自由貿易賬戶體系,不限於自貿試驗區內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保險等非銀行機構也可以參照細則辦理自由貿易賬戶,業務是先做已經批准的項目,幣種是先本幣後外幣。同時,各類區內主體和境外機構都可以開立自由貿易賬戶。
據悉,本外幣資金按照統一管理原則進行管理,可以為企業開展跨境管理參與國際競爭提供便利。浦發銀行自貿區分行行長王新浩表示,目前銀行已經在技術層面上做好了準備,分賬核算系統在仿真環境下進行了若干次測試,運行平穩。企業只需發出支付指令,銀行就可以自動為其用人民幣或兌換成需要的貨幣進行支付。
另外,張新提到,不能把自由貿易賬戶和投融資便利化完全劃上等號。它的開設是為了投融資便利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開放提供了一個載體和工具。據介紹,在自由貿易賬戶中,對已經實現可兌換的業務,包括經常項目和直接投資相關的業務,賬戶內的資金可以直接自由兌換,對於沒有批准的業務,央行30條中涉及的各類資本賬戶可兌換的業務都不在現行的立即啟動的自由貿易賬戶中。
央行30條最後「壓軸」
自貿區自去年掛牌至今已近8個月,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自貿區內持牌金融機構已達54家,股權類企業246家,金融服務類207類。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包亞鈞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它是落實央行30條舉足輕重的關鍵內容,兩項細則的出台,是落實央行30條的最後一場「壓軸」,自由貿易賬戶的實施為下一步金改奠定了基礎。自由貿易賬戶體系能滿足企業一線的金融需求,服務實體經濟。此次實施的細則具體設定了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內區外賬戶之間的關係如何設定,自由貿易賬戶建立後,可向區外進行滲透,擴大資金使用率。
在風險監管方面,他認為該系統和境外賬戶之間的資金流動體現了離岸自由,央行希望通過有限的資本開放來推動自貿區的發展。這樣的有限開放在各方的預期之中,主要是為了規避短期跨境資金的大幅度進出。但又要有效切斷境外和區內金融市場的風險向境內傳導,因此,考慮若不夠周全,容易造成區內外資金監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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