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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昨促請立會修改議事規則,防止議員再次拉布拖累民生。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激進反對派屢次於立法會拉布及騷擾與會官員,破壞行政立法關係。特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結束訪歐行程後提到,德國國會有懲罰議員機制,值得香港參考。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副主席李慧琼昨日認同,必須透過修改議事規則,嚴肅處理議員拉布及投擲物品等嚴重違規行為,同時也應該考慮設立「懲罰機制」,讓蓄意利用議事規則空間去達到政治目的的議員付出更高的成本。
激進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擲物、肆意擾亂議會秩序以至拉布阻撓特區政府施政的行為近年變本加厲,包括在今年立會審議落實財政預算案的撥款條例草案時提出逾千項垃圾修訂拉布,在早前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上更向特首梁振英擲物,令答問大會歷史性「腰斬」。社會各界普遍認為,立法會應針對屢次行為不檢議員修改議事規則,以至設立懲罰機制等。
李:讓搞事付出更高成本
李慧琼昨在一公開活動後指出,施政要暢順,行政機關應與議會加強溝通,但立法會的角色實在不可或缺。現時,行政立法關係緊張令她深感憂慮,尤其少數激進派議員多次利用議事規則空間拉布阻礙法案審議,甚至多次做出令官員尷尬的行為,須負上最大部分的責任。
李慧琼認為,有必要修改議事規則,讓蓄意利用議事規則空間去達到政治目的的議員付出更高的成本,又呼籲不願修改議事規則的議員再考慮,相信文明議會需要議事規則的配合。
李慧琼續表示,香港應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議會不同類型的、針對行為不檢議員的「懲罰機制」,如在拒絕對方參加當日會議的同時,考慮禁止屢犯者停止出席多於一次的會議等。她又不認為設「懲罰機制」會令立法會主席權力過大,因主席裁決受公眾的監察,修改議事規則亦要立法會同意。
曾鈺成:德機制涉缺席遲到
不過,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在另一場合稱,林鄭月娥提出的、德國國會對議員的懲罰機制,針對的是議員缺席、遲到、沒有投票等紀律問題,若應用在議員的政治性行為,將引發較大爭議,而他也不肯定立法會是否有這種針對議員涉及政治行為的權力。
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昨日則表示,議員是由選民選出的,不少發達國家及地區因貧富加劇,少數議員會在議會發起抗爭,而香港貧富懸殊不斷加劇,一定引起部分市民不滿,有議員代表市民發言,是在民主選舉下會發生的情況,而有關議員事先亦已衡量過選民對他們所作所為的支持程度,不會因罰則而改變行為。
陳智思續說,在立法會會議上違規的議員並非主流,但亦有其代表性,故難以訂定罰則懲罰有關議員。特區政府有必要與他們溝通,改善行政立法關係,而選民倘不支持這些示威方式,可在下次選舉時以選票反映。
被問及立法會議事規是否需要修改時,陳智思認為應由立法會處理,立法會內部也可探討如何令議會形象得到公眾接受。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認為,香港於2017年落實普選前,行政立法關係不免存在競爭,倘立法會被少數人騎劫,就會令兩者關係惡化。她希望達成政改共識後,會紓緩兩者關係。
馬逢國:行政立法未到臨界點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昨在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中指,行政立法關係不和諧或有矛盾是正常的,而將行政立法關係描述成已經到臨界點,即「以後都無得傾」是言過其實的。
不過,他承認,目前行政和立法之間確欠缺互相尊重,尤其是反對派議員以拉布的手段,影響行政效率及財政支出狀況,為社會所不容,而他們所鼓吹的「佔中」更挑戰法律,故特首梁振英對此表達了立場,做法恰當,並非挑釁。
馬逢國續說,議員應該理性、尊重地辯論及監督政府,不能破壞議會秩序,令質詢、辯論不能有效率進行。他建議特區政府可與立法會權力分享,預先諮詢議員對政策看法,再形成政策以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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