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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美娟(右)認為,裁決證實因醫生失誤令兒子死亡,感到兒子被「誤殺」,十分難受。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藝人劉美娟與張崇德長子張天藍夭折案,醫委會昨日裁定,婦科醫生蔡明欣4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停牌2年,刊憲後生效。兒科醫生尹錦明1項專業失德不成立。張崇德夫婦表示,尊重醫委會判決,認為已找到事件真相。劉美娟哽咽地說:「心情複雜,認為裁決證實由於醫生失誤令兒子死亡,感到兒子被『誤殺』,十分難受。」聆訊共12日,為醫委會歷來最長。
醫委會研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昨日宣布,裁定蔡明欣被控7項專業失德中,4項罪成。她指有證據顯示,蔡明欣未經劉美娟同意下做羊膜穿刺,又認為她沒有及時安排兒科醫生為嬰兒急救。同時,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胎兒在母親子宮內曾出現不尋常情況。
醫委會在判詞中剖析蔡明欣4項專業失德罪名,包括未經病人同意刺穿羊膜、不恰當在診所刺穿羊膜、沒安排醫生及時救助嬰兒、沒有適當搶救嬰兒,判停牌2年,刊憲後即時執行。
無兒科醫候命搶救脫罪
不過,蔡明欣被控叫醫院護士為劉美娟落催生水,因醫院並無記錄記下她與護士電話通話內容,故不適當使用催生藥指控不成立。至於胎兒心電圖質量不好、不夠清晰,亦不足以證明她知道胎兒出現窘迫情況,這項指控同樣不成立。最後一項控罪指,蔡明欣未有安排兒科醫生候命搶救,以及未有為嬰兒進行適當急救措施,亦不成立。
未及時送ICU不構成失德
至於被指未有及時把嬰兒送往深切治療部的尹錦明,醫委會則認為,他只是做錯臨床決定,並非構成專業失德,因此裁定指控不成立。
蔡明欣辯護律師昨日在庭上讀出多封求情信,包括蔡的病人家屬、朋友、曾共事醫生及海外大學教授。律師又指,蔡於沙士疫潮期間,曾到最先爆發疫情的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8A病房幫忙。
張崇德夫婦長子夭折事件,昨日終於有結果。劉美娟步出會議室後感觸落淚,一度哽咽地說,聆訊證明蔡明欣錯失導致兒子夭折,感到猶如證實兒子被「誤殺」。她說:「這就像一次誤殺,整件事嬰兒像被殺死,感到十分難受。沒有公道的,嬰兒已經死了,生命已經沒有了,如何判,他都不會再出現!」
劉:在心中2醫俱要負責
張崇德回應指,裁決釋除夫婦兩人多年懷疑,證明有人在事件上犯錯,認為在「某程度上」讓他們得悉長子夭折真相,「好複雜的心情,等了很長時間,最終都有一個結果,相信是一個結束。」
對於尹錦明專業失德指控不成立,張崇德表示,醫委會認為,尹錦明雖然在醫學上有錯誤判斷,但不算行為失當。他多次強調自己和太太都並非醫學專家,因此才會到醫委會尋求客觀判決,並尊重結果。
劉美娟則形容,可能在醫學角度未能判尹錦明罪成,但在自己心中,兩位醫生都要為事件負責。
夫婦盼喚起公眾監察醫療
張崇德又指,他們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才能得到昨日結果,但相信有很多人的遭遇石沉大海無人理,日後會想協助有需要病人和家屬,「從事件中看到醫療漏洞和問題,事件發生至今9年,希望發起更多人關注醫療監察系統和私家醫生有沒有保證。」
至於蔡明欣被判停牌2年,張崇德夫婦直指判罰太輕,張崇德認為,醫委會既然指案件反映蔡明欣專業水平遠低於香港應有標準,判罰應更重。劉美娟表示,由始至終都希望公眾看到本港醫療制度有何問題。至於判刑是否合理,則交由公眾判斷。
蔡明欣可上訴 刊憲前仍可執業
麥列菲菲認同案情嚴重,但強調量刑要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過去案例。她又說,蔡明欣可以對裁決提出上訴。裁決會在兩星期後刊憲,刊憲前蔡仍可執業。蔡明欣昨日離開醫委會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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