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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發改委昨日宣佈,6家外國品牌(包括美國品牌),1家台資品牌眼鏡鏡片企業因操縱鏡片銷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共計被罰款逾1,900萬元人民幣(約2,280萬港元)。這些企業已承諾降低相關產品價格。
據新華社報道,依視路(Essilor)、尼康(Nikon)、蔡司(Carl Zeiss)、豪雅(TAG Heuer)等主要框架鏡片生產企業和博士倫(Bausch+Lomb)、強生(Johnson & Johnson)、衛康(Weicon)等主要隱形眼鏡片生產企業普遍對下游經營者進行了不同形式的轉售價格維持,存在固定鏡片轉售價格或限定鏡片最低轉售價格的行為。
據發改委介紹,根據群眾舉報,2013年8月開始,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眼鏡行業主要鏡片生產企業進行了調查,查實一些生產企業存在限制下游經營者轉售價格的排除競爭行為,近期責成北京、上海、廣東三個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反壟斷法進行了處罰,共計罰款1,900多萬元(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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