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公屋租金調整機制於2008年1月1日實施,主要以公屋家庭平均月入數據作比較,只要2個檢討期間的變動比率多於0.1%,房委會便需依法加或減租。在這個機制下,公屋租金會每2年檢討一次,並以10%為加幅上限。
這個機制的第一次數據是2007年的公屋租戶家庭平均月入,即13,233元,視為基數100;第二次數據是2009年的公屋租戶家庭平均月入,即13,852元,由於後者較前者增加4.68%,故需啟動「可加可減」機制,於2010年依法加租4.68%。其後,2011年租戶的家庭平均月入上升至15,784元,較2009年上升16.24%,但由於10%為加幅上限,故2013年亦依法加租10%。
1至5人家庭 數據分5組別
港府表示,數據收集會將家庭人數分為5組,分別為1人家庭至5人或以上家庭,然後有關數字會按不同家庭人數租戶實際在公屋分佈的比例加權。統計時亦會減去公屋富戶、高收入租戶以及綜援戶。
以2007年為例,房屋署每月抽取2,000個公屋住戶,一年共蒐集24,000戶數據。除去上述三種租戶後,有效數據為17,000戶,當中1人家庭月入為3,883元、2人為7,948元、3人為13,340元、4人為16,568元,5人或以上為20,245元,整合後是13,233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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