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胞兄方曼生,向經營海產及食品分銷公司的友人借出600萬元貸款,對方在到期日仍未還款,方日前遂入稟高等法院向對方追討欠款連利息。
被追款的答辯人包括經營海產及食品分銷的浩運食品有限公司、其董事董清雅及公司負責人蔡尚其(譯音),方曼生在入稟狀中並無交代貸款日期、經過及對方的貸款目的。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董清雅是浩運食品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根據過往報道,董與方曾於2009年捲入有關堡壘街66號地下物業的買賣官司中,業主卓穎投資有限公司指公司前董事董清雅,在公司不知情下將物業以448萬售予方曼生,而買賣合約並無公司印章,明顯是偽造文件,因此要求法庭聲明交易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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