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人稱白皮書提到的各級法院法官和司法人員是治港者的說法,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強調,基本法規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白皮書的表述並無超出有關範圍,「不應將司法獨立與愛國對立起來。」
梁愛詩昨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強調,基本法規定法官及司法人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白皮書的表述並無超出上述範圍,「白皮書並非法律文件,這不是法律要求,而是政治要求,不應將司法獨立與愛國對立起來。」
就大律師公會對此存有疑慮,梁愛詩直言,大家應該看事實,「你要擔心的,可以擔心天塌下來。不過,事實是,過去有沒有因為法官對基本法有不正確理解,而被開除或減薪?......事實上,我們應該相信(香港)法官,他們很明白司法獨立是什麼,並跟法律判案,不等於說因為愛國所以判案就可以扭橫節曲。」
譚惠珠:法院屬政治體制一部分
正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也強調,白皮書只是表述了司法機關是政治體制一部分。她強調,司法機構列明於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的第四節,但內裡人員行使的司法權及審判權是獨立,不受行政、立法、輿論等任何人影響,並依普通法的傳統、法理、案例行事,強調「這些在基本法第八十條已寫得很清楚。」
被問及白皮書提到司法人員是「治港者」,譚惠珠強調,法官上任時都要宣誓,但仍然享有獨立司法和審判權,「每個國家對政府工作人員到達某個層次包括司法人員都要,於接受委任時已經要宣誓,每個國家都有相關做法,但審判仍然是依法審判,不是依『政治理想』或『政治壓力』審判。為此,要寫清楚,它是獨立的司法權及審判權。」
她又認為,目前本港邁向普選,白皮書講清楚基本法的真正內涵是好事,又指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當然是全面管治每一個地方並授予香港權力,並非「法無禁止即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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