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行會秘書黃潔怡昨指出根據行會紀錄顯示,行會就馬灣公園發展於2006年1月3日及2008年7月9日召開2次特別會議,主要討論馬灣發展的進度報告,2次開會前均有相關文件發給所有成員,當中包括許仕仁,其中有2成員曾作出利益申報,分別披露自己約於10年前獲得馬灣地主的委託處理事務,或是與兒童受虐機構有關連,而該機構有機會負責營運馬灣設施。
黃潔怡指許仕仁2次都有出席行會就馬灣召開的特別會議,當時有3名成員均申報本身為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的董事,包括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等。另有一名行會成員申報過往於執業律師時,曾代表柏麗灣一住宅。
許填申報利益表列灣仔物業公司
黃續指許仕仁在2005年,2006年,2007年及2008年均有填寫申報利益表,列出本身在灣仔區持有一物業,名下擁有2公司包括德福企業有限公司及高品質企業有限公司,但上述2公司在港均沒有業務,只是以公司持有車輛,聘用司機及秘書,以及一系列的機構成員,許仕仁在後期亦有申報另一家公司,表明該公司將會在內地及台灣進行投資。
黃稱每名獲委任的行會成員都需填報利益申報表,並每年需要自行更新,該等申報表在行會秘書處網頁供公眾查閱,但成員的財務狀況申報表則不會向公眾公開。至於涉及許仕仁多年來的財務狀況申報表,她則未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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