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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松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班與公民黨關係密切的法律界中人,今日將發起所謂「黑衣遊行」,稱不滿國務院「一國兩制」白皮書中將司法人員列為「治港」者,又要求司法人員須愛國愛港。有法律界代表指出,法官必須愛國,尊重基本法,尊重國家主權統一等,否則連基本法都無法執行,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與司法獨立更無牴觸。是次遊行不能代表香港整個法律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日聯同29名法律界選委發動所謂的「法律界黑衣遊行」,由高等法院靜默遊行至特區終審法院,聲稱以無聲抗議白皮書要求法官「愛國」,是破壞香港法治獨立云。
2008年退休的高等法院法官王式英昨日透過郭榮鏗發表聲明,稱白皮書列明「法官要愛國」,是對香港司法機構及法制「敲響警號」,並擔心長遠會令「獨立自重」的律師不願擔任法官,又稱法官在宣誓時並無「要愛國」或「愛中國」相關要求,但特區政府沒有即時採取行動糾正白皮書的「錯誤」,他對此感到遺憾。
簡松年律師行首席合夥人簡松年昨日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香港是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授予香港高度自治,如特首要宣誓效忠特區及基本法,立法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等,說明行政、立法、司法並非「完全自治」。
簡松年:「愛國」與「判案」無牴觸
他續說,法官判案與「愛國家」並無衝突,並非要將「愛國家」帶到判案中,故白皮書提到「治港者是愛國」與「判案」並無牴觸,「我不是好明白,(愛國和司法獨立)有甚麼矛盾?......(香港)向來是『Judge Made Law』,那法官當然是治港者。我不會參與遊行,亦相信遊行不代表法律界。」
簡松年並批評,郭榮鏗等聲稱白皮書列明「法官要愛國」是「衝擊『一國兩制』」,這是不適應國家觀念的心結,很多民主國家及地區,公民都會視唱國歌是生活一部分。
馬恩國:「執行基本法」即「愛國」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批評,「白皮書衝擊一國兩制」是郭榮鏗對抗中央藉口。「愛國」定義即「忠實執行基本法」,而非他們「誤解」的「私人感情」,更不是「愛情」,「法律要求絕對不涉及感情,而是基本的尊重基本法,及尊重國家主權統一、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如果連基本法都無法執行,如何擔當法官?」
他強調,香港司法獨立,但並非獨立於香港體制框架以外,更非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而是在框架內。
陳曼琪:白皮書不損害司法獨立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發表個人聲明,指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基本法、香港法例第一章第十九條、高等法院有關香港憲制秩序的案例,說明白皮書是從國家行使主權的最高憲法角度及憲制地位,申述「一國兩制」,與司法獨立是一脈相承,並無衝突。考慮到白皮書與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申述嚴守基本法的原則並無衝突,她不會參與「黑衣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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