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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卿表示,食環署對屢犯不改者重複警告無補於事。 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店舖阻街被指規管不力,對市民造成不便。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對於店舖阻街執法的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各自為政,縱容商戶得寸進尺。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食環署執法尺度極寬鬆,又捨難取易,選用較輕條文執法,避免與商戶起衝突,結果獲酌情佔用官地的店舖得寸進尺,貨物愈擺愈出。公署建議當局設立定額罰款制度,並向獲酌情商戶收取合理費用。
現時不少商戶把貨物擺在街上,堵塞行人通道,影響市容。現時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會在本身職權範圍內,分別對店舖阻街執法。但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原來有關部門各自為政,企圖自我矮化卸責,結果縱容商戶得寸進尺,令阻街問題日趨嚴重。
食署甚少行使檢控權挨批
新任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表示,截至去年12月,全港共有45個阻街「黑點」,當中8個因應區議會聯同相關部門與商戶達成共識,容許商戶伸延營業範圍至舖前指定範圍(酌情容許範圍),但部門對其餘黑點阻街問題卻長時間視而不見。
其中,食環署採取「先警告,後檢控」執法方式,但對屢犯不改者重複警告卻無補於事。即使檢控帶來刑罰會對違例者阻嚇力較高,但食環署仍甚少行使檢控權力。同時,食環署酌情容許範圍的執法尺度極寬鬆,容許店舖肆意違例。
食署:檢取貨物易起衝突
公署今年初實地觀察當中12個黑點後發現,食環署「捨難取易」懶執法,逾90%店舖阻街檢控個案,均引用沒有檢取貨物權力的「阻街條文」,阻嚇作用輕微。位於荃灣的黑點,檢控與警告比例僅維持1:6低水平,部分地區更低至1:49。食環署卻辯稱,檢取貨物容易引發執法人員與店戶衝突,同時要蒐集如在店外貨銀兩訖交易的實質證據,才可提出檢控。
對流動小販執法嚴 欠公允
不過,公署反指,食環署對流動小販一般會「毫不猶疑」地控以非法販賣罪,並一併檢走貨物,認為食環署執法不一的策略不合情理,對流動小販不公平。公署又認為,食環署人員只要耐心監視,取證「其實唔難」,批評食環署拒絕承擔責任,以及拒絕認真尋求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
公署又批評,地政總署執法程序費時失事。現時佔用政府土地的阻街店戶,只要接獲地政處通知後暫時移走所涉物品以符合處方要求,即使其後故態復萌,亦不會被地政處移走貨物或檢控。
公署續指,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因各自考量及執法優次不同,以致未能及早採取聯合行動。
申訴署挺設定額罰款制
劉燕卿表示,支持港府設立定額罰款制度,以及向獲批「酌情容許範圍」商戶收取合理費用,並建議當局委派其中一個有執法權力的部門帶頭,責成其他部門從旁協助。
不過,被問及若食環署改以「非法販賣條文」檢走貨物會否增加前線人員工作壓力時,她未有正面回應。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回應指,當局要平衡執法及商戶營商困難兩方面,港府正諮詢巿民應否以輕易檢控形式(例如告票)打擊阻街。食環署則表示,會研究及跟進報告中相關建議,民政總署亦正聯同食環署、地政總署、警務處及屋宇署,對如何更有效處理店舖阻街相關問題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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