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 輝
七等生的小說很不好讀(有時甚或非常難讀),記憶所及,劉紹銘就曾以「小兒麻痺」來形容七等生的病態文體,那是由於七等生常有讀不斷的長句,完全不受語法與標點符號所規律,他的句子可謂特立獨行,長句可長達四十八字,比如在《我愛黑眼珠》就有典型例子:「那位賣香花的小女孩再度站在李龍弟的面前發出一種令人心惻的音調央求李龍弟搖動他那隻掛着雨衣的手臂」。
但劉紹銘卻不是一味的挖苦七等生,他早年在《現代中國小說之時間與現實觀念》一文中指出,七等生的寓言「不僅超越國境,甚至超越道德範疇」,因而「缺乏人性價值」,「那些書中人物的卑視傳統倫理道德與風俗習慣,給讀者青年以一種補償性的反叛之滿足」;「如果視一個身份曖昧不明,使用殘缺的語言,以中文寫作,卻對中國的風俗習慣毫無興趣,對文化或道德毫無敬意,視鄰居的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的作家為某種精神上的救星,實在是對自稱為儒家文化堡壘的台灣的可悲的評論。」由此可見,劉紹銘筆法儘管辛辣而刻薄,行文之時,對七等生及其擁護者倒不無同情。
七等生曾撰短文《我的文學行程》,當中有此說法︰「即使我生活在中國的社會,本身是中國人,我永遠不會去接受人家要我寫這寫那,如果我不去寫自己想寫的,我就不寫。如果不是我想說什麼,我就不說。」數十年來,七等生除了跟《文學季刊》的朋友有過較密切往來,他幾乎是一個孤獨的作家,在大大小小的論戰中幾乎聽不見他的聲音,他近乎半隱居,似乎並不確切明白出版大批小說對讀者有何意義。
他與文壇彷彿格格不入,除了發表作品,把要說的話都寫在作品裡,並不熱衷於其他形式的自白和發言,少了一層直接的利害關係,他對文學的意見(哪怕只是從自我感覺出發的意見),對數十年來熙熙攘攘的、入其內而不能出其外的許多作家來說,大概不無參照借鑑的作用。
七等生認為當西洋知識的湧進(他說湧進,不是說入侵),中國一切情形顯得相當複雜,有些人曾試以西方作家的言論來為自己的國家慶幸,但他認為「中國社會的振作復興並不需要端賴別人的衰萎而取得平衡或超過」;在偉大和永恆的主題被挖掘得近乎架空的情況下,七等生所提出的「重視個體生命的存生」、「甚至要珍惜自然界所有生命的個體存活權利」,敢是對許多作家--尤其是在複雜的文化結構裡,迷失於本位主義的作家--非常有益有建設性的一大課題。
七等生總是刪除了句子之間的標點與連結,比如「發出一種令人心惻的音調央求李龍弟搖動他那隻掛着雨衣的手臂」這樣的句法,初讀時一不留神,或會誤讀為小女孩央求李龍弟搖動他的手臂,長句易生錯亂,但在一個精神錯亂的年代,那大概可理解為語言上必要的錯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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