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社會普遍希望2017依法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
2.「佔領中環」等暴力抗爭活動,威脅香港繁榮穩定。
3. 提名委員會應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
4. 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要遵循循序漸進原則。
5. 多數發言意見認為,行政長官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
6. 沒有所謂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標準」,香港普選的唯一法律依據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