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堅持
必須堅持提名委員會按照四大界別等比例組成;必須堅持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要反映機構提名的性質,以降低普選三風險:
1. 降低政治對抗的風險。
2. 降低憲制危機的風險。
3. 降低民粹主義的風險。
組成
■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其「廣泛代表性」的內涵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選舉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的內涵是一致的,不能作其他演繹。
■將來提名委員會只能建立在積累了豐富實踐的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的基礎之上,要做到「八九不離十」。
民主程序的四問四答
■提名委員會提名是不是唯一的提名機制?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提名委員會是不是一個機構?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由一個機構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需要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怎麼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答案應當是顯而易見的。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