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快將就香港政改問題作出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強調,香港這個容易受到外圍經濟波動影響的小型經濟體,保持政治穩定至關重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保持香港政治穩定的一個重要砝碼。因此,中央的立場堅定而明確,特首普選辦法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以維護當前和未來香港社會穩定。
兩次決定 息紛止爭
李飛昨日在深圳舉行的政改座談會上講話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曾經兩次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作出決定,對確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實施,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都發揮了重大作用。2003年下半年香港社會出現了一場重大爭議,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作出決定,息紛止爭,為香港經濟復甦、民生改善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他續說,2007年香港回歸祖國10周年時,香港各項經濟數據都超過歷史最好水平;2005年香港政改方案沒有獲得通過,香港社會又出現政改爭議的苗頭,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作出決定,明確了普選時間表,為香港創造穩定的政治局面,2008年發生了國際金融危機,香港安然度過,各項經濟數據好於同時期的其他發達經濟體,始終保持繁榮和穩定。
李飛表示:「這說明甚麼呢?說明了對於香港這個容易受到外圍經濟波動影響的小型經濟體來說,保持政治穩定,至關重要,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保持香港政治穩定的一個重要砝碼。」
中央立場 堅定明確
因此,他強調,中央對香港普選的立場是堅定而明確的,「就是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起到維護當前和未來香港社會穩定的作用,一定會堅持這兩條。」
李飛又重申,要按照香港基本法規定制定普選辦法。香港基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基石,更是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討論、解決問題的共同基礎。行政長官普選,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是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普選,不能有超越這種規定的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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