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宣布,再度委任黃定光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並再度委任黃旭倫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同時,政府亦再度委任強制性公積金行業計劃委員會主席李鳳英和7名現任成員,並委任3名新成員。上述任命全部任期兩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黃定光於2012年起擔任諮詢委員會主席,任內領導諮詢委員會就強積金制度及其運作等多方面為積金局提出了寶貴建議,他對強積金制度具豐富知識,相信諮詢委員會將在他的領導下繼續為積金局提供意見,不斷完善強積金制度。
黃旭倫續任積金局非執董
陳家強又指,黃旭倫自2012年起出任積金局非執行董事,任內就強積金制度運作及積金局行政等多方面提出了寶貴建議,同時積極參與制訂強積金指引,相信他定會繼續對積金局的工作作出貢獻。他同時讚揚將卸任的行業計劃委員會成員官挺山、吳國群及黃天祥,並感謝他們在任內對委員會所作出的貢獻。
積金局是在1998年9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規管和監察強積金制度。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12月實施,其目的是要協助就業人口儲蓄以為退休作準備。截至2014年6月底,強積金計劃有270萬名計劃成員,總資產淨值超過5420億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為強積金條例下所成立的法定委員會,專責就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和積金局的效能或效率提供意見。行業計劃委員會負責監察行業計劃的效能,並就改善行業計劃管理和運作的方法提供意見,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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