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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承認從郭炳江收取的2180萬元的顧問費用,從沒有向稅局申報。 資料圖片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污案昨續訊,許仕仁在庭上作供時直認「瞞稅」:他承認從郭炳江收取的2180萬元的顧問費用,從沒有向稅局申報,甚至在他上任政務司長職位後,也沒有就上一個年度所收得的顧問薪酬報稅,唯一原因是「想慳番礸|」。
煲呔無表示同意兩年司長任期
許仕仁昨日在繼續自辯時,再提到前特首曾蔭權邀請他擔任政務司司長一事。他稱,約在2005年3月底至4月初,自己致電回覆曾蔭權表示,願意接受提名為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即表現得「好開心」,但他強調只會做兩年時,曾蔭權沒有表示是否同意他只做兩年,只說「呢洠鴟犰傴滶捸v。
許其後向曾蔭權表明,「我需要一些時間結束新地的顧問工作,又要計清楚薪酬,要埋數。」曾蔭權吩咐他必須在上任前完成。
他續稱,雖然當時尚未知曾蔭權的任期是否只得兩年,但許認為中央很可能釋法,令曾蔭權接替董建華餘下的兩年為第一個任期。曾蔭權並在電話中要求他協助其競選工程,指800名選舉委員會成員中,仍有人不太認同他當特首,曾希望許協助游說選委的支持,且中央很想他取得較多的提名票,曾亦打算向巿民交代政綱,「唔可以坐響度乜都唔做就當選特首。」
「名單」具候選人 盼「做唔成司長」
許仕仁聲言,他當時仍希望「做唔成司長」,因為「提名名單」有其他候選人,其中兩名候選人亦屬「熱門人選」,同獲得中央及其他選委支持,存在不同的聲音。許指曾蔭權於2005年4月沒有向他擔保他一定會成為司長,「但個機會都好大」,並重申會推薦他當選,曾又告訴他中央有部分人都支持他當政務司長。直至5月底曾蔭權通知他中央已決定委任他做司長,但委任程序要6月中之後才完成,仍不可向外公布。
許表示,他得知自己成為政務司司長後數天,即會見郭炳江及郭炳聯,稱因為不能透露的私人原因而要終止顧問合約,郭炳江要求他再三考慮,並說:「你最好唔好離開,因你做得好好,最好繼續做下去。」郭炳聯則說「如果你真係想唔做,咁就唔做啦」,還吩咐他開發票給新地收取剩餘的薪金。
炳江認同辭職適宜
許續指,在一兩天後,他再找郭炳江,表示還是決定辭職,並透露要協助曾蔭權競選特首,未來數月會很繁忙,郭炳江認同他適宜辭職,因為以新地顧問身份協助曾蔭權拉票「唔係幾好」,最後接受他的請辭。他即提醒郭炳江,說彼此口頭協議的年薪1500萬元顧問費用尚欠的尾數要計清楚。
許仕仁並承認,新地支付給他的900萬元顧問費有向稅局申報,但從郭炳江給他個人的兩筆各300萬、一筆500萬及1080萬元的顧問費,並沒有在相關課稅年度的個人報稅表上申報。
他解釋,自己當時不知道郭炳江以哪間公司的名義支付首兩筆300萬元給他,郭又表示尚未決定,不能答覆,所以許打算等到有確實資料後便會報稅,而其中的500萬及1080萬元的顧問費沒有報稅,是因為「想慳番礸|」,而在上任政務司司長、成為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後的課稅年度,他仍向政府隱瞞這兩筆收入。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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