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質疑陳鉅源與許仕仁同住禮頓山,是樓上樓下鄰居,陳大可將郭炳江指示他支付的1,080萬顧問費尾數,以支票直接交給許或回家時放入許信箱,為何要以這麼轉折方法,經由家族公司Villalta外幣戶口轉換為港幣,再開出現金本票經由關雄生轉交給許。陳認為此方法與銀行轉賬一樣,他只是按照許的指示將現金本票給關。
陳鉅源強調他當時名下銀行戶口內「無咁多錢」,所有資金都在海外公司Villalta戶口內,既然郭炳江指示他要盡快把1,080萬元交給許仕仁,他便茪k兒辦妥此事,至於女兒如何將款項轉賬,他全不知情,最後由妻子指示銀行開出現金本票,再由兒子前往拿取,他記得2005年6月24日由關雄生親自到他辦公室取走該本票。
陳:不知炳江與許有口頭協議
對於郭炳江於2005年為何不使用自己銀行戶口付款給許,他不感奇怪,因郭不想大哥及母親知悉。Perry即質疑陳「講大話」,陳否認,指他不會用可疑來形容2005年將款項分拆為本票、支票及現金支付給許的方法,本票及支票可追查,他只會說這方法奇怪。陳強調廉署要調查支付給許的款項雖不容易,但亦不會太難,他否認參與付款目的是要隱瞞事件。
陳指許約於2003年或2004年在新地上班,他才知許是新地顧問,郭炳江沒向他透露過與許之間的1,500萬年薪口頭協議,他認為一點也不奇怪。他認為許在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到的顧問費毋須向公眾披露,故許不可能在記者會上透露曾收新地1,080萬。
陳指郭炳湘自綁架後常會作出錯誤的公司決策,因此郭炳江及郭炳聯在公司商業決定上會隱瞞郭炳湘,陳稱若郭炳湘問他有否付款給許,他絕不會透露。
對於郭炳聯向許支付特別花紅,陳同意該花紅屬額外福利,但Perry指郭炳聯應要知郭炳江已答應許會承擔新地不會支付的顧問費。陳指他不清楚支付許的412萬特別花紅過程,不方便評論,否則不公平。
炳聯無講付特別花紅給許
陳指公司會計文件出現手民之誤,與刻意出錯是兩碼子的事。他認為內務部主管鄧卓軒並非不小心的人,但不能保證他不會出錯。陳指郭炳聯沒向他透露支付了特別花紅給許,因同事薪酬是高度秘密且敏感,公司年報披露的薪金只限董事。
對於許租住禮頓山30個月新租約總租金480萬,數目與郭炳江還款給他的支票數額相同,陳說「這只係巧合,因為兩件事無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