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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孟建柱應邀到全國政協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作關於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情況和精神的報告。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王頔 綜合報道)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以黨的文件的形式就依法治國問題作出全面規劃,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也引發了各地各級政協委員的熱議。委員們認為,《決定》提出了執政黨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六大任務,勾勒出「法治中國」的升級版和宏偉藍圖。
讓法治陽光照進每個人心裡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作為立法工作隊伍中的一員,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闞珂為此備受鼓舞。
闞珂對中國法制建設脈絡和走過的道路,從理論和實務上都有他自己的見解。他認為,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個任務已經完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已有法可依。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任務,正當其時。
不久前,他剛剛參加了《安全生產法》的修訂工作,談及目前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他認為究其原因,一是法律觀念意識薄弱,二是短視。他舉了個例子,比如要求一家造紙企業為了保護環境不要將污水排放到河流,但企業往往不會照做,而是為了一時的利潤,將全局和長遠利益拋在腦後。
在闞珂看來,十八屆四中全會為依法治國吹響了新的號角,作出了全面系統的部署,「人們常說,要讓法治的陽光照進每個人的心裡。」作為一名以法治為信仰的工作者,闞珂坦言心裡一直裝著一個「法治中國夢」。
法治思維和方式是破題法寶
談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夏先鵬認為,四中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法之前提」,說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思維和基本方式。「而這種思維和方式,也將是推動社會全面發展,破解發展難題的重要法寶。」
夏先鵬表示,四中全會《決定》將科學立法、嚴格司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延伸到依法治黨、依法治軍、依法反腐上,這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作為基本方略在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生態、軍事、外交各領域的全覆蓋。從而使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成為時代主旋律,並逐步落實到社會生活的各方面。
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突破
作為一名長期在司法戰線工作的法官,夏先鵬認為,四中全會給司法體制改革注入了強大動力。他舉例指出,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可以方便人民群眾就近訴訟,可以重心轉移,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層,減少進京非正常上訪。「探索設立跨行政區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可以突破地方利益對司法的影響和干擾,彰顯司法的中央事權屬性,更大程度地實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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