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許仕仁。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強調,本案並不是要批評許仕仁過虓市蚾礸堛漸肮□狾﹛A或未有將收得的款項向稅務局申報而逃稅,但許的奢華揮霍生活,卻需要源源不絕的金錢來支撐,許單靠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會非官守議員的收入,根本無法支持其生活開支,所以需要大量金錢來維持高水平的生活。
許仕仁於案發時身為政府高官,理應效忠特區政府,對香港市民有誠信,但許仕仁卻向政府、同僚及全港市民隱瞞個人與新地之間的關係,隱瞞三度欠下新地旗下財務公司的貸款,許仕仁的行為是濫用其職位,及破壞公眾對他的信任。
指見不得光才用間接付款
控方指許仕仁、郭炳江及陳鉅源在庭上自辯內容全屬謊話,目的是要隱瞞各被告向為政府高官的許仕仁提供金錢利益,以換取許優待新地。事實上陳鉅源和許同住一座大廈,為樓上樓下鄰居,陳大可以代郭炳江把顧問費交給許仕仁,為何要這麼間接,唯一解釋這筆款項是不能見光的賄款。
廉署於2008年底先接獲匿名投訴有關許仕仁獲免費入住禮頓山單位,廉署於2009年邀請許仕仁助查,但許仍隱瞞一切,廉署經過多年的偵查,卒於2012年3月將各被告拘捕。
廉署在關雄生寓所檢獲兩張手寫紙,其中一張寫有「資金來源」的字眼,為何關雄生恐怕執法機構查悉資金來源呢?控方又質疑2005年的1,080萬元的款項屬於顧問費用,為何關雄生扣起當中的230萬元呢?控方認為該230萬元是許仕仁給予關雄生代收賄款的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