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佔旺」者吳定邦日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就法庭發出旺角彌敦道臨時禁制令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制令,惟已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解釋原因,指早前已曾處理及駁回同類的申請。
吳定邦稱,原訴的士團體不能代表指每個的士從業者都有損失,但上訴庭認為不論損失數額,原訴團體的會員在事件中都面對損失,他們有權到法庭申請禁制令,又質疑原審法官區慶祥無權修改已蓋印的禁制令。
上訴庭指出,禁制令是臨時性質,法官有權修訂禁制令內容,使內容準確及糾正瑕疵,而團體於期間並沒有執行禁制令,對結果沒有影響,故認為吳的論據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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