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警方連日於旺角嚴正執法,恢復被「佔領」多時的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通,並驅散企圖再堵道路的「佔領」者,卻被批評於禁制令以外範圍執法是「濫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指出,禁制令並不影響警方的其他權力,並強調無論有否禁制令,警方都有權清場。對於獲准保釋的「佔領」者聲稱禁止踏足旺角的保釋條件不合理,她呼籲「佔領」者尊重法庭決定。
譚惠珠昨日出席一活動後表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前日已說得很清楚,高等法院頒布的禁制令並不影響警方其他權力,也因確實有人非法霸佔公眾地方,故警方根據《警察條例》執法,具備清晰的法律基礎。她又強調無論有否禁制令,警方根本就有權清場。
九龍城裁判法院准許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在內的「佔領」者保釋,並設下禁止踏足旺角指定範圍的條件,被「佔領」者質疑不合理,又稱覆蓋範圍比禁制令範圍還大。譚惠珠希望他們尊重法庭決定。
戴申高院審理 「唔使咁複雜」
另外,「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致函,申請由審裁處統一處理針對「佔領」的多宗申索、移交至高等法院審理及由自己代表另外8名「佔領」主事者出庭。譚惠珠說誰都有權利運用法律容許的空間,但認為戴耀廷毋須要求將多宗申索移交至高院,可取其中一兩宗有代表性的申索上訴,以辯論法律觀點,「唔使搞到咁複雜。」她又指每宗申索的理由不同,每名申索人承受不同程度、直接或間接的損失,不知道所有申索可否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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