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經貿組織分類,在160個服務貿易類別中,廣東將向香港服務業開放153個。當中134個類別以負面清單形式制定條文,有58個類別更對香港實施國民待遇的措施。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及銀行業中,定下了負面清單同時仍具正面清單的內容。《協議》即日生效並在2015年3月1日實施。
以負面清單形式制定的條文
保險 ( 人壽、非人壽、再保險及保險經紀精算等) :
與內地公司合營條件:1.集團總資產50億美元以上,經營歷史在30年以上,在內地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2. 港企參股內地公司的最高股比不超過24.9%。3.港企的外資比例不可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50%。港企獨資經營條件:1. 總資產 2 億美元以上 2. 經營歷史與代表處要求同上。
銀行 (公眾存款、貸款、在交易市場等自行或代客交易等): 1.入股內地國有及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須經審批。2.近1年總資產介乎10億至100億美元以上,按投資的銀行類型而定。
證券 :1. 入股兩地合資公司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家。2. 上市內資證券公司可不受至少1名內資股東的持股比例不低於 49%的限制。
以正面清單形式制定的條文
保險:1.鼓勵廣東的保險公司以人民幣結算分保到香港。2.鼓勵香港的保險公司繼續擴大有關分出再保險業務到內地再保險公司的規模。3.允許符合監管要求的廣東保險公司委託香港保險公司在香港開展人民幣保單銷售業務,嚴格按照相關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規範經營,促進雙方保險市場發展。
銀行:1.建立更多元化的離岸人民幣產品市場,增加資金雙向流動渠道。2.研究進一步降低 QDII、QFII 和 RQFII 資格門檻,擴大投資額度。3.雙方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互認。
對香港實施國民待遇的措施的主要類別
房地產服務:為明晰起見,香港服務提供者在香港和內地承接的物業建築面積,可共同作為評定其在內地申請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依據。
其餘類別包括:稅收、計算機硬件安裝及數據庫、廣告、環境服務。
完全不開放的服貿類別
1. 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研究和開發
2. 郵政中的電傳及電報服務
3. 新聞社
4. 船舶和船員的租賃
5. 航天運輸
製表:記者 曾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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