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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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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協議有別滬自貿區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曾敏儀)此次《協議》的最大亮點是引入「負面清單」。由於上海自貿區也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兩者之間有何異同點,是本港業界最關注的問題。商務部台港澳司代表昨日對此回應稱,這兩種「負面清單」在針對對象、分類標準和覆蓋行業這三個方面均有區別,目前很難說哪一個對香港的開放程度更大。而此次《協議》還引入「最惠待遇」,日後若內地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如優於CEPA的優惠待遇,也會自動延伸至香港。

「負面清單」有三大分別

該代表指出,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針對的是所有外資企業,包括港企在內,但投資地點只能在上海自貿區之內,即只能在局部實施。而此次《協議》的「負面清單」,是兩個經濟體之間簽署的具有排他性的協議,除了港企,其他外資企業不能享受。實施範圍目前在廣東省,明年將在整個內地實施。

他又稱,兩者的分類標準也完全不一樣,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是按照內地國民經濟的行業分類來制訂,而此次《協議》的「負面清單」是按照國際上的標準、WTO的部門分類和聯合國的產品分類標準來制訂。另外,滬自貿區的「負面清單」包含了服務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後者則只限於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最惠待遇」保持港優勢

此次《協議》另一特點是引入「最惠待遇」條款,表明內地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優惠待遇,如有優於CEPA,也會延伸至香港。商務部台港澳司代表昨日肯定表示,如果日後內地與其他地方簽署自貿協議或制定開放措施,其開放程序若高於CEPA的水平,都自動適用於香港。這意味,CEPA將一直保持為內地對外開放的最高水平。

他又指,雖然以往都有「最惠待遇」的方向,但這是首次以協議的形式把此明確定下,具法律保證。由於據國家十二五規劃,明年內地將與香港落實全境的服務貿易自由化,預料將來不會再有有關CEPA的修訂,所以「最惠待遇」條款等同給予香港一個信心保證,不會讓香港對內地貿易的優勢失去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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