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社會福利署昨日聯同東華三院合辦的「壯志驕陽2015」嘉許禮及同樂日,旨在表揚240位過去1年在學業、操行及運動等項目上,有進步或突出表現的優秀監護青少年和兒童,其中合共44人更獲頒「最佳成就獎」和「最佳進步獎」。婉雯、Eric、小樂都是「最佳成就獎」的得獎者之一。
表彰激勵 達成人生目標
360名接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或青少年,以及其親友、照顧者、義工或社工等,昨日開心來到香港迪士尼樂園,參與第十屆「壯志驕陽」嘉許禮及同樂日。社署署長葉文娟當然出席與一眾「仔女」同樂,並在嘉許禮上頒發獎狀以示表揚及鼓勵。東華三院主席施榮恆及其他嘉賓亦有出席,一同分享喜悅。
社署總社會工作主任(家庭及兒童福利)黃國進表示,雖然有部分兒童或青少年會因失去雙親而誤入歧途,但亦有不少人會因特別經歷而更有動力達成人生目標,希望透過活動表揚他們的傑出表現。
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兒童或青少年若因父母雙亡、長期住院等原因,不能或不宜與家人同住,少年法庭可委任社署署長擔任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社署的個人社工亦會依據個別兒童或青少年需要,為他們制定適切的長遠福利計劃,例如安排領養。
截至2014年11月底,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或青少年共有657名;當中40%人住在寄養家庭和兒童之家;38%接受院舍服務;其餘則與親生父母、兄弟姊姊、或其他親友同住或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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