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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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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陳玉峰躋身律師避撐「佔領」者


違法「佔中」不得民心,令不少一度「慷慨激昂」地支持行動者轉趨「低調」。曾於2011年被控非法集結,最終否認控罪獲簽保守行為的「佔中」被捕支持小組成員陳玉峰,昨日在高等法院宣誓成為律師。稱會主攻商業訴訟的她,被問及會否協助有關「佔中」的官司時,陳玉峰回應稱,「唔會直接去做。」

社運常客助「佔」成事

陳玉峰本身是「佔中」義工,活躍於「社運界」。2013年1月26日,「佔中三丑」戴耀廷在信報撰寫文章《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初次提出「佔領中環」概念。時任「社運記者」的陳玉峰如獲至寶,既在網媒轉貼該篇文章,更專訪戴耀廷。違法「佔中」的訊息得以在網絡傳播,陳玉峰可謂「功不可沒」。

2011年,陳玉峰於7月1日至2日,涉嫌協助舉行未經批准且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集會,及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集會。警方當時指,警方曾多次聯絡陳玉峰,但陳拒絕協助警方調查,警方遂將其列為「被通緝人士」,至2013年5月8日於中區將她拘捕,並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協助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當時,反對派聲言這是「白色恐怖」。

2013年7月3日,在控辯雙方同意下,陳玉峰獲准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2個月。在離開法庭後,陳玉峰聲言警方表示多次無法聯絡而在事發2年後拘捕她是「政治檢控」,律政司隨後發表聲明,踢爆陳玉峰在庭上承認刑事檢控專員在法庭公開讀出的案情摘要,包括警方在事件中曾經多次嘗試以電話、到訪與被告有關連的地址,及告知被告的家人,但被告並沒有接觸警方。

弟襲警藏毒屢屢犯案

不過,陳玉峰的「知名度」遠不及其近年屢涉及刑案的弟弟陳白山:2012年6月,特區政府部門網站遭黑客攻擊,警方於同年8月3日到陳白山家中調查時遇襲,陳事後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及兩項襲警罪。2012年8月9日,他兩度在港鐵使用特惠車票而被判罰款。2013年11月6日,陳白山因拒絕向警員展示其身份證更逃跑而被裁定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

2014年6月,陳白山因涉嫌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參與非法集結,在8月17日被捕,警方並在他身上搜獲大麻精,被加控藏毒罪並認罪,被判罰款。2014年10月4日,陳白山又涉嫌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號召網民參與非法集結,觸犯「不誠實地意圖使他人蒙受損失而取用電腦」。

■香港文匯報記者 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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