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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莉珊 北京市政協委員
在第二輪政改諮詢之際,有人提出頗具爭議的「白票守尾門」方案,指這樣的方案可彌補所謂「提名委員會認受性不足」的缺陷,有助於爭取反對派支持政改方案。
所謂「白票守尾門」方案,是在一人一票階段計算「白票」作有效票,如「白票」過半數便要重選。有人士其後「優化」建議,提出在同一選票上,除了可選擇候選人甲、乙、丙,也可選擇「不接受以上各候選人」。他同時提出,提名階段採「綑綁制」,提委要同時支持3名參選人成為候選人,否則3人一齊否決。
相信有人提出「白票守尾門」方案都是出於好心,但方案卻明顯存在嚴重的憲制問題。值得辨析的是,「白票守尾門」方案,其實是在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的框架下,僭建了一個否決機制,其客觀效果不僅是侵佔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的法定權力,而且有「變相公投」之嫌,倘全港選民認為特首候選人都不理想,可透過「白票」否決整場選舉,效用猶如「變相公投」。
按照人大有關決定規定的「五步曲」法定程序,第三步是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則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若掌握了立法會逾三分之一關鍵少數的反對派議員否決了政改方案,否決特首普選的責任在反對派議員;而「白票守尾門」是在「五步曲」下僭建了一個否決機制,讓選民透過「白票」否決特首普選,是把反對派議員否決政改方案的責任轉嫁到選民身上,反對派不僅推卸了否決特首普選的責任,而且會製造香港選民與中央的對立關係。可見,「白票守尾門」方案,不僅變相廢了提名委員會武功,有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憲制地位與權威,而且其暗藏的「乾坤大挪移」機制,是在「變相公投」的同時,將否決特首普選的責任轉移了。
過去香港各級法定選舉,包括特首、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如果選民不在選票上印上符號示意某位候選人,便會被當作「廢票」處理,不會計入有效選票,也不會影響選舉結果。而「白票守尾門」制度是將白票當做有效票。但是,「白票」是棄權票的一種,屬於無效投票,被視為「廢票」。如果執意要將「白票」演繹成「否決票」,會產生諸多問題,意味�蚖搨n重新定義何謂「白票」,並且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制度也要同樣更改,徒增選舉的不確定性。
既然「白票守尾門」有「變相公投」之嫌,而「變相公投」肯定違反基本法。香港不是一個國家,無權創制「公投」制度,「白票守尾門」是把香港的政治體制安排等同於一個國家,其違法違憲的性質顯而易見。
特區政府原計劃在去年第四季推出政改第二輪諮詢,但由於反對派策動的違法「佔中」長達兩個多月,諮詢期由原定的去年10月初一再押後。政改次輪諮詢現在已展開,政改方案要趕及在今屆立法會期內審議通過,時間已經不多,不宜再在具爭議、不合常理又缺乏可行性的方案中花費太多時間。「白票守尾門」以及「綑綁制」,就是存在憲制問題而缺乏可行性的方案。應該看到,人大決定已經為普選特首釐定了清晰框架,各界應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基礎上討論方案的具體細節,以免在普選進程中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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