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李自明 ) 為確保特區官員利益申報公開透明,今屆特區政府任內公布了新指引,列明私人利益涵蓋官員家人及私交好友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強調,行政會議設有嚴謹的利益申報制度,並行之有效,確保成員提供意見時公正無私和不偏不倚,故當局沒有計劃修改現行申報制度,也沒有計劃在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七條外另行訂立申報制度。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昨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不點名引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涉貪,但當年卻可通過政府的品格審查,故要求特區政府修改利益申報制度。
譚志源在回應時指出,各級政治委任官員及行會成員的申報制度嚴謹及行之有效。根據現行申報制度規定,行會成員在審議每項議題時,都要嚴格審視議題有否存在潛在實際利益及衝突,若成員沒有根據申報,須負起政治及法律責任,並受公職人員普通法的行為不檢及防止賄賂條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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