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本報於上月下旬披露陳文敏在擔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任內大搞政治,忽視學術,令學院的研究成績落後中大法律學院的事實。但陳文敏不僅不認真地去反思港大法律學院倒退原因以及提出挽救建議,日前反而在報章上撰文,文過飾非地指責媒體「打壓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他這種指責傳媒的必要監察性報道,其實是公然干預新聞自由。
陳文敏一直強調港大法律學院「國際卓越」的研究有逾百份,較中大為多,他在本報3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辯稱,「超過百篇達三星和四星的研究正是質素表現」,企圖以數量掩蓋該學院三星和四星的研究僅得46%、被中大法律學院的64%大幅拋離之事實。
陳文敏曾辯稱港大法律學院的研究「輸蝕」在「重本土」,但有關說法被RAE的法律評審小組的評語所拆穿,評語寫到「作為一個小型司法管轄區內的法律學院,如欲達到『世界級』的水平,應就本地關注的事項及問題制訂發展策略,以吸引世界各國人士的興趣和關注」,反映是次RAE認同法律學院應研究本地議題,若未能獲四星評級,只是其水平未到。
面對質疑「搬龍門」
對此,陳文敏在回應本報查詢時則「改口風」,指評審對「本地法律實務研究」不予高分,認為這應由執業律師進行研究,而非由院校學者去做。他續說,這類研究對本地法律發展極為重要,相關著作受法院重視,但現實情況是香港沒有太多執業律師進行著作,法律學院於是「負起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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