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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不滿有錢才可見女兒的茶餐廳東主在舊居瑞富樓跳樓身亡。
遭前女友苛索金錢終爆煲 未發短訊「畀我愛佢」成遺言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一名茶餐廳東主疑不堪有人多年來以年幼女兒作籌碼,不斷苛索金錢,包括500萬元教育基金及贍養費等,終致壓力爆煲,昨清晨在柴灣小西灣h墮樓身亡,他在手機短訊中遺言「放唔低個女、畀我愛佢」、「好唔開心、好大壓力」。家人及好友懷疑事主是無法承受前女友纏擾,「唔想因為錢,才可以見到個女」而做出傻事。
死者姓陳,37歲,是九龍區兩間茶餐廳的股東。事發昨清晨5時許,陳被發現在小西灣h瑞富樓高處墮樓,當場腦漿四溢,途人報警,救護員趕至證實陳已明顯死亡,警員於其身上一部手機內發現一則仍未發出的遺言短訊,根據資料聯絡到家人證實其身份,初步不排除有人因金錢及感情問題困擾離家後,返回兒時曾居住的瑞富樓高層走廊跳樓輕生,並無可疑。
一句「出去行鵅v 竟一去不返
現場消息稱,陳本與家人同住小西灣h,但已遷出多年,他目前與現任女友同住。陳與前女友育有一名現年8歲女兒,5年前兩人分手後,女兒一直隨母生活。昨凌晨約1時許,陳突向現任女友表示要「出去行鵅v,詎料一去不返。昨晨10時許,7名至8名親友帶同法師到現場路祭,據悉陳的父母亦有到場,由於傷心過度,需攙扶離開回家休息。
據與死者相識20多年的小學同學梁先生表示,陳很早已投身社會工作,為人十分勤力,初時做三行努力儲錢,及後與友合資經營茶餐廳,目前已是兩間茶餐廳的股東。梁續指,陳早前曾透過WhatsApp向親友訴苦「唔想因為錢,才可以見到個女」,表示為見女兒,5年來不斷遭人苛索金錢,非常困擾。
死者的胞妹直言兄長是兩間茶餐廳股東,絕非因經濟問題輕生。她指兄長與前女友沒有註冊結婚,故此女兒一直隨母生活,但多年來女兒一直被人視作籌碼,向其兄苛索金錢,包括入稟要求500萬元教育基金及每月2萬元贍養費,雖被法庭拒絕,但兄長每月仍需將大部分收入給對方。
妹:兄前女友出律師信索40萬
陳妹續稱,兄長早前收到對方的律師信索取40萬元堂費,而他自殺前的遺言透露「得我一個人做洁A你仲咁對我。好唔開心、好大壓力」。又稱「放唔低個女、畀我愛佢」等,故此她認為兄長是因不堪長期遭苛索致壓力爆煲做出傻事。
陳與友人合資經營的第一間茶餐廳位於北角七姊妹道,記者昨上門採訪時,現任東主表示茶餐廳剛在上月易手,當其聽聞陳昨突墮樓身故後亦感惋惜,但稱過往未聞陳提及其私生活,故對未婚的陳已有女兒感到驚訝。
未婚生子 男須付「生活津貼」
有資深大律師表示,如一對男女長期同居或已育有子女後才分手,法庭便很可能會要求經濟能力較佳的一方(多數是男方),支付供養非婚生子女的「生活津貼」,原因是法庭認為,即使男女分手,作為父母有責任養育子女到成年為止。
大狀指就算沒有正式註冊結婚,男女雙方都有權爭取未成年子女撫養權。不過,由於男方大都有工作,撫養權大都判給可以長時間照顧子女的母親。就算輸了撫養權,亦有「探視權」保障另一方與子女見面時間及次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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