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在反對派宣佈要否決政改方案的時候,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獻計:「透過全民投票解決政改僵局」。「假如有逾三分二市民投票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泛民議員便要在立法會投票通過;一旦市民不接受『袋住先』,政府就必須要求中央重啟政改。」這是無本生利的大騙局。激進反對派早已經定下了立場,無論民意怎麼樣,他們都會否決政改方案。鍾庭耀的「解決僵局」計,根本就沒有現實基礎,不過是反對派為自己留下後路的「彈弓手」策略。
鍾庭耀的狡猾之處,無非想說明,有了公民投票,反對派否決了普及方案之後,他們仍然可以繼續胡鬧,要求特區政府爭取中央政府重啟政改的五步曲,讓他們沒完沒了地進行政改的爭拗,阻撓特區政府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鍾庭耀已經搞過一次「6.22公投」,宣稱授權反對派否決「沒有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造成政改僵局的不是別人,正是鍾庭耀。他心知肚明,公民投票沒有法律地位,沒有約束力,投票的過程可以弄虛作假,製造出一個反對派想要的答案, 為激進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製造理由。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已經聯署聲言要否決普選方案。鍾庭耀提出「全民投票解決僵局」,已經沒有意義,騙不了任何市民。
鍾庭耀再搞公民投票的真正動機,和反對派反對人大決定,實際上是殊途同歸,都是反對中央行使對香港的主權,大力鼓吹「港獨」,把關乎中央和香港關係的重要政治制度問題,交由「香港自決」,完全否定了基本法中有關政改中的中央擁有的權力,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鍾庭耀作為一個學者,應該懂得憲法學的基本常識。政制問題必須由憲法決定,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都沒有公民投票的機制,香港的法律地位是中國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城市,政制問題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係問題,中央政府對政制的發展具主導作用,人大常委會就政改作出的決定,剛結束的人大全體會議通過的工作報告,也支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任何人提出以「公民投票」來決定香港的憲制,已是一次走向獨立的公民投票,是違憲違法的。
中央政府強調依法治國,依法治港,當然不會同意公民投票,特區政府也不會接受。鍾庭耀明知公民投票不可行,仍然提出來,當然有其用心,就是要為窮途絕路的反對派解除困境。反對派要否決普選的方案,剝奪掉500萬選民的普選權利,在今後的選舉中,一定會受到選民的懲罰,就像他們否決2005年政改方案的後果一樣。鍾庭耀的公民投票建議,企圖製造一種假象,反對派也會「考慮民意」的。如果否決了普選的政改方案,反對派將爭取重啟政改的五步曲,普選未有到絕境。這是一廂情願。否決了政改方案,只能用原有辦法選舉行政長官。5年後才有新的選舉,才有可能重啟五步曲,但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仍然有效,反對派不改變立場,普選將遙遙無期。
鍾庭耀建議全民投票和反對派二度綑綁聯署,證明他們已經窮途末路,知道否決政改方案死路一條,所以心驚膽戰,為自己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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