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患白內障的7旬翁與其患「漸凍人症」妻子及建築師兒子,同住石圍角h公屋單位逾30年。老翁聲稱兒子乘他「老眼昏花」,前年藉詞申請父母免稅額,欺騙他簽署文件交出公屋,藉以用綠表成功購入房協的青衣居屋單位。老翁直至收到房署通知須遷出公屋,始發覺被騙。他去信房協及房委會要求撤銷兒子綠表申請遭拒,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原告秦世華(76歲)在入稟狀指,自己雙眼患白內障,其妻則患有「漸凍人症」,2人與34歲兒子秦國棟居於石圍角h公屋單位逾30年。
原告夫婦不識字 被騙同意買居屋
原告稱兒子乘父母看不懂文件,於去年1月以向稅務局申請父母免稅額為由,欺騙他簽署文件同意交出名下的公屋單位,讓其得以用綠表購買房協的置安心資助房屋青衣綠悠雅苑單位。兒子又於前年年尾結婚,以在朗豪坊辦婚宴為由向他取得12萬元,他相信該筆款項最終用作購買綠悠雅苑。
兒子於前年4月正式以317.5萬元購入綠悠雅苑第一座一個單位,惟原告直至翌月收到房屋署通知,指其子申請居屋成功,故他須於60日內遷出公屋,始知悉公屋被兒子騙走。他向房屋署職員查詢,確認兒子有呈交相關申請,之後與兒子對質,惟兒子不但沒道歉,還拒絕收回綠表申請。
購綠悠雅苑 房協房委令遷出公屋
原告於今年1月透過律師去信房協及房委會交涉,惟房協及房委會分別回信拒絕其要求,及堅持他須遷出公屋。
原告指房協及房委會接受兒子申請,及容許他完成買樓交易,等於對兒子的違法行為施以援手,做法是濫用權力及侵害其基本權利。他現要求法庭頒令撤銷兒子的居屋買賣及須將綠悠雅苑單位交回房協;頒下臨時禁制令暫緩他交出公屋單位,直至司法覆核程序結束;頒下賠償令。
房屋署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宜回應。房協則指申請人在提交綠表時,須填寫關於推薦或授權某人購買居屋的資料,承諾購入居屋後便要交出公屋單位。房協在一般情況下不會接納已簽下買賣合約的人取消交易。
「漸凍人症」學名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縮寫ALS),是一種漸進和致命的神經退行性疾病,病者由於上、下運動神經元都退化和死亡並停止傳送訊息到肌肉,在不能運作的情況下,肌肉會逐漸衰弱、萎縮,因患者身體會慢慢無法運動,猶如被漸漸凍結,故名「漸凍人症」。
患漸凍症妻頭撞牆 阻夫罵子
秦世華昨日在接受訪問時稱自己已退休,患有白內障及行動不便,其患上「漸凍人症」的妻子陳麗貞(66歲)是台灣人,患病5年至6年。他指,其子月入達5萬至6萬元,但兩老現只靠積蓄及老妻的傷殘金過活。
記者在其家中外傭的協助下,問秦妻與兒子關係是否很好時,她眨眼表示同意,指自己想跟茖鄐l同住。惟當秦翁大數兒子的不是時,其不能言語的妻子不斷激動地用後腦撞牆,欲阻止老伴。外傭則表示,秦子每星期會返家一次,一手負責其母的覆診事宜,與母親感情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