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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涉串謀詐騙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女被告葉瑞娟的警誡錄影會面影帶。葉瑞娟指,劉夢熊過去經常向黃坤名下的私人公司東方明珠財務公司貸款,至現在僅還了200萬元左右,尚有超過1000萬港元欠款未清還。但對劉夢熊曾將近7000萬股東方明珠轉予黃坤的公司CAL,葉瑞娟不知道原因,估計是劉夢熊「以股代債」還錢予黃坤,因劉經常問黃坤借錢。
負責警誡葉瑞娟的廉署人員向葉展示文件表示,東方明珠公告稱,MSL為獨立第三方,但有文件顯示原來持有MSL的翼小紅承諾黃坤,如成功出售油田,MSL會分紅給黃坤,最終翼分了逾4億元給黃坤,但黃坤從未向外披露,葉瑞娟表現驚訝稱,「你唔講我都唔覺得有問題喎,你一言驚醒夢中人,如果我當時知都會勸黃生諗清楚。」
葉瑞娟在錄影會面中,就洗黑錢300萬元的指控向廉署調查員解釋,稱東方明珠3次發行新股集資以收購油田,她都要周末周日加班檢視很多文件資料,其間她又要協助翼小紅成立離岸公司註冊事宜等,翼小紅見她工作勤奮及辛勞,乃於2011年1月給她300萬元作為報酬。葉指,她向黃坤提及此事,黃坤說300萬元太多了,�茼o退還,她便從銀行提出200萬元現金交還給翼小紅。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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