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袁國強:國安法草案提港澳不奇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關據鈞、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早前審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全文,提及香港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國安法草案提及香港絕不奇怪,但是否適用香港則須按程序決定是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現階段不存在適用問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強調,國家每寸土地均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重申特區政府有責任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配合國安法捍衛國家利益。

《國家安全法》草案全文共七個章節,其中,第一章總則提到,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此外,在第三章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一章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草案全文日前已在全國人大官方網頁發佈,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直至下月5日。

未立法不存在對港適用問題

袁國強昨日在一個公開場合指出,國安法草案在網上向社會徵求意見,顯示立法程序未完成,法例本身未通過,不存在是否適用於香港的問題。而基本法第十八條已說明,若不在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便不適用香港。要納入附件三,第十八條亦寫明要經過包括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意見的程序,但現階段未聽過有這意圖,不存在國安法適用香港的問題。

至於在草稿內提及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袁國強指整個草稿是一些較概括的原則性問題,就大原則而言,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和澳門特區出現在法案內成為內容一部分,一點也不奇怪。

梁愛詩:二十三條終須立法

梁愛詩昨在出席另一個公開活動後接受傳媒查詢時則表示,草案只是點出香港和澳門有相關義務,「國家安全是全國家的事,在其國土每一寸土地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所以不用質疑是否應在香港或澳門實施。」

對於中央是否要將國安法引入香港,梁愛詩亦指,若要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須經過程序然後引入附件三才可實施。她補充說,對內地而言,除國安法外,刑法方面尚有危害國家安全罪。香港即使引入國安法並不足夠,特區政府仍須就基本法二十三條規定的責任,就所提及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立法執行。何時立法和內容如何,應由特區政府決定。

相關新聞
外交部:個別港人挾洋自重令人不齒
劉皇發:選擇性使用基本法 全港市民承擔苦果 (圖)
花絮:儒雅鄭赤琰即場「棟篤笑」 (圖)
大埔區會通過動議撐政改 (圖)
張志剛認同「出閘」前提不能反共
高永文:溫和反對派「出閘」有機 (圖)
鄭耀棠談「曉明論政改」 籲反對派勿做「民主叛徒」
譚志源:港府試促成中央晤反對派 (圖)
《人民日報》海外版:政改方案是「飛躍」
特稿:妄想推翻「8.31」 反對派被批「未埥禲v
政改廣告被申禁令 譚局長尊重司法不評論
民調揭反對派粉絲願妥協挺政改 (圖)
李華明批「辭職公投」無謂
李柱銘提「第三條路」讓各方接受 (圖)
袁國強:國安法草案提港澳不奇怪
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專輯:香港基本法知識答問(十六) (圖)
林新強:人大常委會擁釋法最終權 (圖)
促速立法:「港獨」趨明目張膽 廿三條立法迫切
避免分化:律師會「大社會」 政治化催 「下台」
司法優勢:「一帶一路」戰略 港法界大商機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