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宣布進行主動調查,審研地政總署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個案之規範化制度有否不妥善之處。申訴專員公署指出,留意到過往處理的投訴個案當中,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一般需時頗長,往往逾年仍未完成;該署於處理申請期間,更會暫緩執管行動,容讓違規情況持續,令鄰近的居民或業主繼續長期蒙受該等違規情況所造成的滋擾或不便。
一般而言,若發現有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地政總署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包括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政府土地以糾正違規情況。若發現有人違反地契條款,地政總署可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然而,土地的非法佔用人及違契的業權人可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及修改土地契約條款,將違規情況規範化。
有鑑於申訴專員公署不時收到相關投訴,以及市民日益關注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加上政府土地資源應予以善用,申訴專員決定向地政總署展開主動調查,以探究其現有制度之不足,希望能向該署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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