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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臻
有些人對互聯網的一切都很迷戀,甚麼點擊率、有多少個Like都成為人們引以為傲的本錢。當然,互聯網誕生對從事資料搜集、訊息傳遞、商業貿易往來都帶來極大的方便,向外界發放訊息,速度之快與方便,互聯網是沒有敵手,是最好的平台,所以互聯網發達對人的思想、生活習慣的影響是不容否定的大。然而利用互聯網工具創造出來的一些應用東西發揮的功效是有很多問題和水分的,過度迷戀和完全依賴是會「出事」的。
特別是一些不需要實名認證就可操作的東西一定要打折扣,總有一群無所事事的人,長期日日沉浸在互聯網,他們是「專職網民」、「網上議事人」,他們的意見往往成為一些媒體的新聞題材資料,被引述代表網民反應,但代表性受質疑,所以網絡上做意見調查是不宜作依據,只能做參考。
有些文章訊息的點擊率,可能是隨意路過望一眼就「閃」了,可能是錯手點擊一下望一眼,根本沒有細看就離場。有人為了點擊率高,人為製造數據,給你一個Like根本不需要「成本」,沒關係,要多少給多少,所以也有出現買點擊率之事。這些數據遊戲還是小問題,最大問題是互聯網除出現了聰明仔外,又出現了古惑仔、流氓無賴,進行網上欺凌行為,破壞了互聯網的美好。
有人形容這幾年網上欺凌已經無法無天,以非理性角度在討論區、微博等留言區中發帖侮辱他人, 發動人以侮辱言語洗版,或公開對方真實姓名、容貌、私人資料(如身份證等證件號碼、住宅地址,甚至家庭情況等全被「起底」),以侮辱性言詞、文字、圖片等形式意圖精神上折磨、威脅、羞辱,進而達至「網絡審判」的目的。 有別有用心的人透過「打手」在網絡上製造亂局,「爆料」製造「白色恐怖」以打擊對手,簡直是「借刀」殺人。
最近廣西社團總會上載了學生講述支持二零一七年特首普選方案的片段,事後有人要起學生底,製造「白色恐怖」。泛民議員和教協第一時間飛撲出來抗議,指社團做法侵犯了學生的私隱,要求該會道歉。儘管你們不相信社團稱在拍攝時已向學生表明片段會上載互聯網之說,「插」社團之餘是否也該「插」搞網上欺凌的「流氓」?有學生反對政改,自然有學生支持政改,點解要弄到反對派是天使,支持者就被不斷的醜化。做出這行為的會是甚麼人?學生的家長都指同學受到欺凌,以及面對種種壓力,才是應該首要關注的事項。
有青少年在網上的自律意識低,竟認為「網上惡整不是大問題,不玩太耐就行。」其實惡整行為有機會觸犯誹謗、侵犯私隱等法律條例。學校應教育青少年建立同理心,少做落井下石的事。
網絡欺凌的處理方式各國不盡相同。美國從校園�茪漶A制定反網絡欺凌的指引,放權給學校處罰網絡欺凌者;澳洲成立兒童安全專員,給予他們權力監控在線內容,刪除有害內容。目前香港法例針對網上欺凌行為較落後,最多只是以誹謗罪和違反私隱條例作出檢控,法例灰色地帶充斥每個角落。用任何方式管制網絡都會被扣上侵犯言論自由的帽子,只靠經營網絡服務的機構和網民自律,但願政府也開始研究有效措施,將被欺凌者的傷害減到最少。法律應該將網上欺凌行為定罪,因網絡發達,傳播廣大已超越傳統媒體,傳統媒體受到的規條監管網上亦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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