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豪 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副會長
王光亞主任、李飛主任、張曉明主任近日在深圳的講話很清楚了,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完全符合「一國兩制」精神、《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兼顧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個民主、開放、公平、公正的普選制度,並不存在修改空間。說實話,既然政府提出的是一個好方案,也獲得了廣泛的民意支持,為何還要修改呢?
依據《基本法》第104條,本港立法會議員於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如議員們誠心實意履行其誓言,當特區政府提出一個符合《基本法》的民主進步方案,為何又要反對?筆者一直關注反對派主張否決方案的理由,留意到很多觀點也是違反《基本法》的,例如要求廢除提名委員會和反對人大常委會的政改決定等,這又怎會是擁護《基本法》的表現?《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體現了「一國兩制」精神,若議員們連《基本法》也不尊重,固然是違背誓言的表現,更談不上愛國愛港。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愛國愛港」是擔任特首的基本政治條件,而提名委員會的主要功能是排除「不愛國不愛港」的人擔任特首,是合理的。依據《基本法》,香港特首由中央任命,需要向中央負責,一個不愛國不愛港、不遵循《基本法》、不承認中央對香港主權的人,為何又要爭取中央任命,甚至參與體制內的立法會?這豈非政治立場上的自相矛盾?既承認中央對香港的主權及《基本法》,則更不會要求推翻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了。可見,反對派的論述根本站不住腳。
香港已回歸祖國18年了,《基本法》亦已在香港實行18年。至今,仍有部分政客不斷提出一些背離「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政治倡議,甚至以一些抵觸《基本法》的理由來否決政改方案,絕對不利本港的繁榮穩定。沒有政治穩定,又如何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王光亞主任的表態很強硬,也很直白,對於反對派中的「死硬派」和「頑固派」,中央會「堅決鬥爭,決不含糊」。雖然筆者不清楚中央會採取怎樣的形式和手段來展開對「死硬派」的鬥爭,但港人已耗費了太多精力和時間來處理政治問題,波及社會經濟民生等各方面,誰都感覺到香港正走下坡,撥亂反正的時機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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