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龔敏迪
《戒石銘》是舊時衙門飾物,戒石上的銘文為:「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清人趙翼的《陔餘叢考》提到,歐陽修的《集古錄》謂戒石起於唐明皇。趙翼認為那就是唐明皇的《賜諸州刺史以題座右》詩,《北史》也有「何妥作《龍州刺史箴》,勒於州門外」的記載。除了刻在石上的,《文心雕龍》說:「漢揚雄有卿、尹、州、牧箴二十五篇,崔駰、胡廣又補綴為《百官箴》。」告誡官吏的文字,不僅多而且歷史悠久。出土的睡虎地秦簡,就已經有頒布於秦始皇二十五年的《為吏之道》,一開首就是:「凡為吏之道,必精絜(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毋私」,還要求他們「臨材(財)見利,不取句(茍)富。」不過只有宋太宗的這個十六字《戒石銘》,一直沿用到了清朝,而且日本桃園天皇寬延二年(1749年),福島縣二本松藩王丹羽高寬,還將它刻於該市霞城公園內一塊巨石上,用以告誡其藩政官員。
趙翼認為它始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就是《宋史》中最早提到的《外官戒諭辭》,一般置於「郡縣廳事之南」的碑亭中。張端義的《貴耳集》也有「宋哲宗書《戒石銘》賜郡國」的記載。到了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宋高宗又以黃庭堅所書《戒石銘》頒賜郡縣,「命長吏刻之亭石」。改朝換代後的元明清,沒了大不敬的顧慮,於是多將戒石移到大堂前的甬道上,《浙西通志》就有「至元皇慶間,重修會稽縣公署......甬道南為戒石亭」的記載,明郎瑛也說:「本朝立於甬道也。」內容上,元代的「浙西別有四句:『天有昭鑒,國有明法......』」是錢塘官員徐琰的創作,明永樂十二年,曹端對將要上任西安府同知的學生郭晟說,「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官至戶部尚書的年富用其義刻碑「公生明,廉生威」於泰安府衙,於是明朝的《戒石銘》正面開始多了「公生明」幾個字。
宋高宗說:「因思異時所過郡縣,戒石多置欄檻,飾以花木」,那是置於廳事之南庭中的, 後來移到了甬道上,雖然不能裝作沒看見,但卻是很礙手礙腳的。所以俞樾說「或惡其中立,出入必須旁行,意欲去之而不敢擅動,欲駕言稟於上台,又難措詞」,於是「今則無不易以牌坊,無複有立石者」。不僅如此,《甕牖閒評》還說有人在每句下各添一句,成了:「爾俸爾祿只是不足,民膏民脂轉吃轉肥。下民易虐來的便着,上天難欺他又怎知?」就是秦始皇那樣的高壓政策,也杜絕不了官員的貪腐。秦以後,官員的腐敗一直是個歷久彌新的沉重話題,於是就產生這個有趣的《戒石銘》現象。
《戒石銘》源於孟昶的《頒令箴》,宋太宗省略了其開篇標榜自己「旰衣宵食」的勤政,和「言之令長」,要求官吏對民仁慈的告誡,和及時賞罰的承諾。其實這些內容確實也沒人要聽。孟昶還一連用了四個典故。一個出自《後漢書》,「中牟令魯恭德政所化,蝗不犯境;野雞不避人;童子有仁心。」這都不甚可信。第二是「道在七絲」,說的是宓子賤治理單父的故事。他每天彈七弦之琴取樂,卻把單父治理得很好。巫馬期治理單父,每天從早到晚,事事親為才把單父治理好。宓子賤告訴他說:「我的辦法是憑藉眾人的力量,當然安逸,而你的勞苦是因為只靠一己之力。」不過,宓子賤事先設計好了讓國君答應不干涉他發揮才幹,才是關鍵所在。第三是「驅雞為理」,出自荀悅的《申鑒》,講的是要像孺子驅雞回窩那樣,要因勢利導。這是為政的基本常識,不足多言。最後為「留犢為規」,是東漢末壽春縣令時苗帶牛上任的故事,他不願做曹魏的官而離任時,牛已經生了牛犢,他說「來時無犢,歸時亦同」,於是把牛犢留了下來。這種特立獨行的清廉,一般人是學不來的。
宋太宗的省略,可謂言簡意賅。只可惜這與其說是在告誡官吏們,倒不如說是給百姓們看,以為皇帝多麼體恤他們,而且在爭搶民膏民脂的同時,撇清了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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