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近日最重要的文學界新聞,是以一九六零年出版的小說《To Kill a Mockingbird》(有譯為《殺死一隻知更鳥》或《梅岡城故事》) 一舉成名,並於翌年獲普立茲獎的美國作家哈珀李(Harper Lee),在隱世五十五年後,於七月十四日以八十九熟齡,出版第二本小說《Go Set a Watchman》。由於《殺》講美國南方白人律師Atticus Finch(亞惕芬奇)不畏種族成見,為一個無辜的黑人打官司,率先樹立了跨種族藩籬的英雄形象,在六十年代民權運動中大受歡迎。後更拍成電影,小說也成為學生讀本,早已是美國文化的一部分,至今很多美國父母仍會為兒子取名Atticus。
這樣的殿堂級作家,沉默多年後竟出版新作,其實相當冒險。這本身已是大新聞,而更「爆」的是新書不僅是《殺》的後傳,還完全顛覆了父親亞惕的英雄形象!我只看過《Go》的第一章,講女主角Scout(思葛)已廿多歲,從紐約回阿拉巴馬家鄉探望抱恙的老爸亞惕。據說在往後的章節,她發現老爸原來對黑人頗多成見,說出不少歧視黑人的話。網上很多亞惕粉絲知道了,都很傷心,有些更發誓不會看新書,不想破壞心中的英雄形象。不過我最難過的是《Go》第一章就「劇透」了思葛的哥哥,原來已因意外暴斃,簡直晴天霹靂!這位哥哥Jem,在《殺》中是思葛的童年玩伴,好到可做情人,竟落得如此下場,可見出續集之難,人人都不滿意。不過時序上,作者卻是先寫成《Go》,一九五七年已給出版社看,但出版社建議她先寫思葛童年,故《殺》書後寫而先出。今次出版《Go》的HarperCollins更稱對原文只做了極少改動,其實改多少已不重要,人們買這書也不全是出於文學情懷。
新書對李的身後名可有影響?暫不知道,但她的膽識確令人佩服。今次也是有意思的營銷個案,而跟HarperCollins同屬新聞集團的《華爾街日報》,明明幫忙宣傳,如預先披露第一章全文,卻又處處說明關係,頗為此地無銀,直比好看的實況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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